近日,由中國臨床腫瘤學會(CSCO)和中國抗癌協會肺癌專業委員會主辦的中國肺癌高峰論壇在廣州舉行。
論壇上,與會專家根據我國肺癌目前的治療現狀指出,隨著對肺癌研究的深入,今后需要強調對癌癥的類型進行明確的分析和診斷,以此為基礎選取不同的治療方式和藥品;另外,盡管靶向藥物等藥物的上市在快速改變肺癌的藥物治療可選擇性,但是化療的基礎作用值得重視。
明確診斷
肺癌是世界上發病率及死亡率最高的惡性腫瘤之一,臨床中通常將肺癌分為非小細胞肺癌NSCLC和小細胞肺癌SCLC,其中非小細胞肺癌占到了肺癌的絕大部分(約85%)。而非小細胞肺癌中又細分為腺癌、鱗癌和大細胞癌等。據2012年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我國肺癌的發病率為53.57/10萬,死亡率為45.57/10萬。
中國抗癌協會肺癌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陸舜教授認為,肺癌的診斷是肺癌治療的首要問題。其表示,近年來隨著美國的研究發現,對高危人群進行低劑量螺旋CT篩選,能提高早期診斷進而提高肺癌患者的長期生存率,但國內近70%患者是在晚期發現,不能通過手術實現根治;同時,需要進一步明確肺癌的類型,不再是過去小細胞和非小細胞的簡單分類,需要根據癌癥的不同亞類選用不同的藥物。
中國抗癌協會肺癌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周彩存表示,有關肺癌的診斷,在綜合選擇使用各種診斷手段時,應依據先簡單到復雜、先無創到有創的原則進行。肺癌主要的診斷方法有影像學診斷、細胞組織學診斷和血清癌標記物診斷。肺癌的臨床診斷必須依據臨床表現和各種影像學結果進行綜合分析,但最后的確診必須取得細胞學或病理組織學的證據。任何沒有細胞學或病理組織學證據的診斷,都不能診斷為肺癌。
周彩存指出,由于肺癌的組織學類型與后續治療密切相關,在臨床中進行診斷時,要盡可能地明確患者的組織學類型,“僅僅診斷為非小細胞肺癌是不夠的,一定要有組織學分型,最好還有分子分型”。
化療基石
高峰論壇討論的另一重點是治療方式的選擇。目前,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手段主要有手術、放療和藥物治療等,其中,手術、放療是局部治療手段,適合早中期患者的治療。
中國抗癌協會臨床腫瘤學協作中心執委會常委、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張力教授介紹,由于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早期并無明顯特征,大部分患者檢查出病情的時候,已經是晚期,因此藥物治療即化療和靶向治療對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治療至關重要。
尤其化療領域,新型化療藥物在獲得更好療效的同時降低副反應,以及在選擇合適的患者人群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
張力認為,目前對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一定要根據組織學類型并結合分子生物學特征來制訂治療方案。其中,鱗癌和小細胞肺癌的治療進展不明顯,非鱗癌的治療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鈉較其化療方案有優勢,并且安全性較好,嚴重的不良事件發生率低,沒有常規化療的種種痛苦,被國內外各種指南推薦。
據了解,盡管近年來靶向藥物比較熱門,但靶向藥物也會出現耐藥,并且靶向藥物并不適合所有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與會專家討論認為,使用靶向藥物必須有合適的靶點,比如選擇靶向藥物EGFR-TKI,就必須EGFR基因突變檢測呈陽性,這樣才能從治療中獲得益處;若突變檢測呈陰性,EGFR-TKI治療的有效率僅為1.1%。與會專家強調化療仍然是非小細胞肺癌治療的基石,對于絕大部分的患者,只要身體條件允許,都要在整個治療過程中進行化療,合理使用化療和靶向藥物,才能獲得最大的生存獲益。
上述專家共同討論總結出靶向藥物目前還無法取代化療的4大原因:
第一,因為許多靶向藥物有特定的靶向人群,如EGFR-TKI適用于EGFR基因突變患者,但突變患者在中國患者中只占約30%的比例,這意味著絕大部分患者是沒有突變的,對于這些患者而言,化療是他們的治療選擇。
第二,對EGFR-TKI而言,即使是EGFR基因突變的肺癌患者,使用靶向藥物治療與化療的總生存無差異,對這部分患者,化療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合理使用化療和靶向藥物,才能獲得最大的生存獲益。
第三,靶向藥物目前仍然只能用于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對于早期接受手術的肺癌患者而言,化療仍然是術后輔助治療或術前新輔助治療的標準療法,還沒有證據顯示靶向藥物可以用于這樣的患者。
第四,在治療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時,部分靶向藥物,如抗血管生成抑制劑必須聯合化療使用。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 楊俊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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