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法曾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第26中學音樂教師冬云建議,將民族醫藥納入中醫藥立法。
冬云說,藏醫、蒙醫、苗醫、維醫、壯醫等民族醫藥經歷了悠久發展歷程,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后,在正確的民族政策和中醫藥、民族醫藥政策的指引和支持下,民族醫藥發生了巨大變化,中醫藥具備的技術隊伍健全、社會管理系統完備、人民群眾認可等立法條件,民族醫藥也已具備。
冬云表示,當前一些國家通過搶占民族文化的學術制高點,爭奪民族文化的專利申報權、對物質文化的立法權等各種形式對我國文化安全構成威脅,民族醫藥就是重要的爭奪領域。我們應該對此保持清醒的認識、有所作為,盡快實現民族醫藥的立法,構筑安全文化的屏障。
冬云建議,將中醫藥法改為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法或傳統醫藥法,將該法調整對象擴大為傳統醫藥。同時,對文獻記載、技術隊伍、管理系統作出明確規定,保證傳統醫藥的合理權益。
來源:搜狐 作者: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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