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應覆蓋轄區內適宜抽驗的全部行政區劃,合理安排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抽樣比例,抽樣計劃可按季度安排,并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生產、中標、配送等情況,隨時抽樣、及時檢驗。”3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官方網站上發布通知,對下一步國家基本藥物抽驗工作提出要求。
《關于做好國家基本藥物抽驗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市場較為混亂的中藥飲片加大抽驗及檢查力度;對各省不具備檢驗資質的生物制品,由國家藥監局根據批簽發、不良反應監測、投訴舉報等信息,安排具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每年對部分重點品種進行監督抽驗;加強對國家基本藥物生產企業所使用的主要藥用包材與輔料的監督抽驗。
《通知》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本省中標并已配送的基本藥物的抽驗,特別要加強對生產環節未抽到樣品品種的追蹤抽驗;充分運用執法監督手段和快檢快篩技術,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基本藥物使用環節的檢查;對以往發現的不符合標準規定批次較多、不良反應較多、投訴舉報較多的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增加抽驗頻次。
來源:健康報 作者:喬 寧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