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罕見病,是指發病率很低、很少見的疾病。但罕見病多為進展性、嚴重性疾病,常危及生命。目前,國際確認的罕見病種類在6000~7000種,占人類疾病的10%左右,但其中只有不到1%有治療方法。
在世界罕見病日當天召開的“2013第二屆中國罕見病高峰論壇”上,曾任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的李定國教授從事多年罕見病的宣傳工作,談到中國罕見病防治現狀,他指出:“罕見病立法在中國還是空白,同時缺少罕見病相關的醫療制度保障。”
對于罕見病患者來說,最實際的幫助就是將該疾病的治療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目錄,在很多國家和地區已經落實了這樣的制度。以中國臺灣為例,患者使用的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的特殊營養品費用施行全額報銷。而在中國大陸,罕見病治療藥物依然沒有被納入醫保。
防治政策長期缺失
在李定國看來,立法是推進罕見病防治的關鍵。他強調,應盡快建立罕見病的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將罕見病納入到醫療保障體系,同時出臺罕見病藥物研發的激勵保障措施,開通罕見病治療藥物注冊和上市的綠色通道等。
不過,實現以上目標,都要以立法為前提。臺灣是罕見病治療保障最好的地區,幾乎所有費用都可以報銷。這主要取決于臺灣在2000年頒布了《罕見病防治及藥物法》,全額報銷、藥物研發支持政策以及新藥快速審批,都因有法可依而得以順利實現。
近年來,我國對罕見病的關注度也在逐漸提高,衛生部也提出對罕見病藥品加強統一管理,罕見病研究資助經費的投入也越來越多。但是,很多罕見病還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僅僅依靠政府主導的科研投入,難以攻克罕見病難關。
目前,罕見病立法在我國還是空白。在沒有相關法規支持的情況下,我國罕見病治療突出地存在“藥品少、引進無動力、支付渠道困難、社會認知度低下”等問題。
而讓患者更為失望的時,如戈謝病、法布雷病、龐貝病等罕見病的名稱,不但對于普通人,就是對于不少醫生來說也是十分陌生的疾病。
由于這些罕見病的癥狀涉及血液、骨科、神經、呼吸、重癥等多學科,確診非常困難,不少醫生對此認知有限,因此存在高誤診、漏診的情況。
值得欣喜的是,醫學界正在努力改變這一情況。據記者了解,繼上海市醫學會罕見病專科分會和山東省罕見疾病防治協會之后,北京醫學會罕見病分會也在日前成立,這預示著我國罕見病防治網絡正在逐漸形成,加強各學科交流,努力提高罕見病診療水平,逐步開展臨床醫生繼續教育,建立罕見病患者管理系統,將是當前的工作重點。
商業險或成“權宜之計”
對于罕見病患者來說,能夠把有限的治療藥物納入醫保是現在最具實際意義的事情。但是,這卻是罕見病防治中最難操作的一環。
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六部委發布了《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目的在于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2012年10月,國家《衛生事業十二五規劃》再次提出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的問題。
在此之前,由于國家醫保目錄納入的藥品是針對大多數患者,療效明確的罕見病藥物幾乎不具備納入條件。而隨著大病醫保政策的出臺,罕見病治療藥物納入報銷目錄已經成為可能。
據記者了解,白血病、血友病等已經被納入大病醫保。不過,對于多數罕見病來說,納入醫保依然遙遙無期。目前,已經擴充到20種的大病醫保,其納入的疾病大多數是患者眾多、負擔較重的疾病。
中央電視臺著名主持人、罕見病日中國形象大使張泉靈表示:“從目前來看,幫助罕見病患者最實際的辦法就是購買商業保險,這樣的方式在美國已經很普遍了。由于罕見病多數是遺傳疾病,如果夫妻雙方有可能生出罹患罕見病的子女,他們可以預先購買商業保險,一旦子女遇到這樣的疾病,可以及時得到治療。”
不過,就算有商業保險,也解決不了不少罕見病無藥可治的尷尬。醫藥行業把罕見病治療藥物稱為“孤兒藥”。
由于“孤兒藥”研發的投資風險比其它新藥更高,包括美國在內的國家和地區通過延長藥品專利保護期、給予藥品市場獨占期、減免稅金、研發自主等手段,對罕見病藥物研發企業進行鼓勵和支持。
盡管如此,目前僅有不到1%的罕見病擁有治療方案。“無藥可用”是病人面對的又一困境。
因此,李定國建議:“我國目前幾乎沒有自主研發的罕見病治療藥物,主要依靠進口。加大對‘孤兒藥’研發的投入是解決罕見病問題的又一重點,這首先依賴于政策環境的支持。”
不過,對于中國患者來說,能和國外患者同步獲得藥物才是目前最現實的愿望。相比之下,同樣的新藥,我國上市時間總是比國外慢一些。但是,隨著我國藥品審批制度的調整,這些新藥越來越有可能通過類似快速通道的方式得以盡快上市。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賈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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