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經營質量規范升級80%零售面臨退市


    時間:2013-02-20





    我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升級

    大部分藥品銷售企業面臨退市

    近日,新修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藥品GSP)正式發布,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藥品流通監管政策的一次較大調整。與現行規范相比,新修訂藥品GSP對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要求明顯提高,特別是增強了流通環節藥品質量風險控制能力。國家藥監局預計,僅有30%的批發企業、20%的零售企業可通過自身努力通過這一嚴格認證。

    無執業藥師禁開藥店

    對于藥品零售的質量管理,新規范將執業藥師制度作為硬性要求,規定零售藥企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企業還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一家沒有執業藥師的藥店跟雜貨店沒有區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說。

    此外,新規范還明確規定,企業應當對藥品倉庫采用溫濕度自動監測系統,對倉儲環境實施持續、有效的實時監測;對儲存、運輸冷藏、冷凍藥品要求配備特定的設施設備。在購銷管理方面,新規范要求,藥品購銷過程必須開具發票,出庫運輸藥品必須有隨貨同行單(票)并在收貨環節查驗,物流活動要做到票、賬、貨相符。

    萬家批發藥企或退市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介紹,當前我國藥品批發企業共13000家,零售藥企42萬家,“從事批發的藥企數量多,規模小,行業內的一系列亂象也由此產生”。他說,新版管理規范標準比較高,根據國家藥監局的調查,預計將有30%的批發企業、20%的零售企業可通過自身努力通過認證。在這一過程中,許多企業可能面臨退市的命運。

    李國慶介紹,到2016年的規定期限仍不能達標的企業,監管部門將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

    ■表態限制網絡藥店

    對于經營火爆的“網絡藥店”,監管機構昨天首次表態。李國慶說,對于網絡藥店,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監管機構持支持態度,因為網絡售藥帶來藥品安全等問題非常嚴重。他介紹,調查顯示,網上藥店賣的藥80%有問題。

    李國慶表示,藥品的儲存是有嚴格要求的,一旦離開監管,無法保證質量。“大體上說我們能夠接受的是依托實體藥店開展網上銷售,其實體店將接受新規范的約束,但大范圍的網絡藥店我國的藥品監管部門仍持限制態度。”


    來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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