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科學運用風險管理方法,建立覆蓋產業鏈的安全責任鏈。”在1月10日于北京召開的2013年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局長尹力指出,食品藥品產業鏈條長、利益環節多、風險因素多,必須把產業鏈轉化為責任鏈,及時識別和消除風險,讓每個利益環節真正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尹力說,當前,我國醫藥產業和餐飲業基礎仍然薄弱,企業多、小、散、低的局面仍將長期存在,打擊制假售假行為、引導企業守法誠信經營、推動形成優勝劣汰機制的任務十分艱巨,完善法規技術體系、提高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提升風險防范處置能力的工作仍要進一步加強。
尹力要求,全系統要科學研判形勢,精心謀劃,不斷增強做好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據悉,為順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形勢,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制定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改革和發展目標:“到‘十二五’末,食品藥品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食品藥品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滿意度和信心顯著提升;到2020年,建成一個法規制度完善、科學技術權威、隊伍素質優良、公正廉潔高效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更好地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民健康需要和日益提高的國際地位。”
尹力說,要實現上述目標,全系統必須堅持豐富和發展科學監管理念,不斷探索科學監管的道路。
第一,必須牢牢把握保安全這個中心任務,不斷增強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食品藥品是特殊商品,最基本的要求是安全。只有保安全,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才有基本保障,食品藥品經濟發展才有堅實的基礎,社會和諧穩定才能真正落到實處,政府監管部門才有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力。這是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神圣職責,是監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第二,必須妥善處理審、批、查的辯證關系,加快食品藥品監管方式轉變。審、批、查是履行食品藥品監管職責的重要手段,三者緊密相連,貫穿監管工作全過程。審是批的基礎,要尊重科學規律,堅持數據說話,把好源頭關;批是在審的基礎上依法行政,要尊重科學結論,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提高行政效率;查是審和批的延續,是當前監管工作必須加強的重要方面。只有查,才能體現審和批的價值。審、批、查的任何疏漏,都會帶來風險,都必須承擔責任。要改變長期以來重審批、輕監管的傾向,改變以審批代監管的做法,加大檢查和執法力度,保證審批的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第三,必須科學運用風險管理方法,建立覆蓋產業鏈的安全責任鏈。要把風險管理的方法融入監管工作,在法規制度制修訂、工作程序安排上體現風險管理理念。要嚴格執行監管法規制度,增加企業、從業人員的違法成本,建立企業信用等級和從業人員誠信檔案,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獎優罰劣,讓依法經營成為企業自覺。這是解決我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的根本所在,也是全面提升食品藥品監管水平的關鍵。
第四,必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壓態勢,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食品藥品制假售假問題歷來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針對當前制假售假出現的隱蔽化、技術化趨勢和長期性、復雜性特點,要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做到反應敏捷、行動迅速、打擊有力。要突出重點、著力治本,研究非法添加、偷工減料、黑窩點生產、互聯網虛假宣傳、掛靠經營銷售假劣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背后的利益鏈,嚴厲打擊“潛規則”,嚴防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第五,必須加強社會溝通,為監管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解決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必須運用科技、經濟、社會、法律和政治等綜合措施,必須突破傳統思維方式和單一行政手段,根據不斷發展的實踐賦予監管工作新的內容。
第六,必須加強法律法規、人才隊伍和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全面提升綜合監管能力。對于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而言,法律法規是依據,人才隊伍是基礎,科技支撐是保障,必須始終高度重視、不斷加強。
食品藥品產業鏈條長、利益環節多、風險因素多,必須把產業鏈轉化為責任鏈,及時識別和消除風險,讓每個利益環節真正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 李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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