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中藥協會發布《中國中藥行業行規行約》,要求中藥企事業單位自覺遵守行規行約,凈化藥品市場,樹立行業形象,營造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健康有序的藥品生產流通秩序。自明年1月1日起執行。
行規行約的制定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中藥行業特點和發展實際,共分四章二十三條,著重就藥品生產經營、產品質量、藥品價格、企業誠信建設、資源可持續利用、現代中藥創新、安全生產、社會責任、職工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規范和倡導。
禁止生產、采購、銷售假冒偽劣藥品,不準制假仿冒、偷工減料、以次充好;要生產經營良心藥、放心藥;不得任意漲價、抬價、壓價,反對低價傾銷;在藥品招標采購中,不得以低于成本價的價格投標;中標后,不得以不正當理由不予配送;不采用非法促銷手段,不搞虛假廣告宣傳;不提倡企業之間同品種、低水平的重復生產;不做有損行業整體形象和利益的事等被寫入行規行約。
來源:中國中醫藥報 作者:張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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