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據媒體報道,蘇州藥商稱當地醫改試點的醫院要求其按銷售額5%~20%的比例返利。部分藥商以捐款名義繳納費用,當地的慈善基金會作為藥商向醫院交錢的中介。公開資料顯示,政府統一安排了醫院和藥商的談判。吳江區某醫院工作人員則稱,醫院向藥商要錢,是因為政府撥款不足。
本以為推行“藥品零差價”之后,不再有藥品加成的獲益,“以藥補醫”理應水到渠成地得到破除。不曾想,正如人算不如天算,計劃趕不上變化,看似毫無漏洞與破綻的“藥品零差價”,現實中卻再度遭遇“輕松破解”。不難設想,當原本直接的藥品加成,被間接的以藥商按銷售額5%~20%比例返利,且為了遮人耳目,“返利”被披上了“捐款”的外衣。不難看出,表面看來被取消的“以藥補醫”,實則不過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最終仍然是換湯不換藥。
或許有人認為,雖然“以藥補醫”仍然存在,但不管誰來補醫,“藥品零差價”終歸意味著患者將從中得益,至于藥商對醫院的返利,也畢竟不再由患者來承擔。如此看來,盡管“失之東隅”的藥品加成被“收之桑榆”,但“藥品零差價”至少讓患者成了受益者,也總算是聊勝于無。不過,表面看來的確如此,但假如認為公眾真會從這樣的“藥品零差價”中受益,顯然是一種誤讀。
事實上,乍一看來,補醫便成了藥商的直接返利,但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藥商對醫院的返利,當然不會來自別處,而只能來自藥品銷售的收益,而為了能支付這筆達到銷售額5%~20%比例的返利額,必然意味著在原本藥價的基礎上要增加相應的比例。由此可見,從“藥品加成”到“藥商返利”,最終為“補醫”埋單的,仍然是患者。
應該說,從“藥商返利”到“以藥捐醫”,各種變相補醫手段可以說“智慧”無窮,令人眼花繚亂。不過,之所以破除“以藥補醫”,總是遭遇拆招解招,是不是全怪醫療機構從中作梗、阻撓,甚至鉆政策空子呢?答案恐怕同樣是否定的。正所謂“存在即合理”,無論是醫療服務的硬件投入,還是醫護人員的診療技術之類的軟件成本,醫療服務的供給,當然需要“養”,否則的話,如果要求醫療機構只管滿足服務需求,卻對醫療服務的成本與投入顧左右而言他,最終的結果,恐怕不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就必然是為了“補醫”而不擇手段四處開源。從這個意義上說,圍繞“補醫”而生的各種亂象與“智慧”,根本在于補醫本身缺乏財務與機制上的保障。而當“補醫”的算盤無論怎么打,最終都只能是落在患者的頭上,由患者承擔時,不僅加大了患者的醫療成本與負擔,同樣也是當下醫患關系緊繃的一個重要制度根源。
基于上述視點,當“以藥補醫”變身“以藥捐醫”,最需質疑的恐怕還不是醫療機構不擇手段尋求開源,而是“醫由誰養”這一最基本的制度前提為何遲遲難于落實。而缺失了這一前提的破除“以藥補醫”,注定只能是徒具形式,而一旦“補醫”之需不得不與其他利益方結盟才能實現,患者的利益被讓度甚至出賣,便將在所難免。
最需質疑的恐怕還不是醫療機構不擇手段尋求開源,而是“醫由誰養”這一最基本的制度前提為何遲遲難于落實.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武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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