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國醫藥分開對我國醫藥分開的一些啟示


    時間:2012-12-11





    繼北京友誼醫院、北京朝陽醫院之后,12月1日,北京市又有北京天壇醫院、北京同仁醫院和北京積水潭醫院三家公立醫院啟動了醫藥分開改革試點。而醫藥分業在歐美很多發達國家已經施行多年,那么他們的現狀如何呢?德國藥房的發展在歐洲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文作者曾經在德國進修學習。參考德國藥師協會(簡稱ABDA)的調查數據,作者介紹了德國藥房現狀和德國實行醫藥分開的基本情況,并分析了德國藥房數量、功能及藥師從業分布等情況與我國的差異,希望能對我國醫藥分開的實戰有一定參考作用。

    藥房是集管理、技術、經營、服務等于一體的綜合性科室或企業。藥房藥師既要保證提供給患者準確、質量合格的藥品,還要保證患者安全有效地使用藥品,確保醫療費用更為經濟合理。國家不同,藥房功能、藥師分布、調劑業務等均不同。筆者曾在德國藥房進修學習,對德國藥房情況有一定了解。德國是歐洲經濟發達國家,其藥房功能、藥師分布等與我國有很大區別。了解德國藥房情況,對我國藥房今后發展有一定參考意義。

    德國藥房與醫藥分業現狀

    藥房現狀

    德國是歐盟的重要成員國,是當代歐洲的地理、經濟和政治中心。德國藥房在歐洲具有一定代表性。在歐洲,各國的人口數量、歷史、地理、經濟、消費者保護法或衛生政策等背景和因素,都可能影響到每個國家的藥房密度和服務人群。數據顯示,2010年歐盟國家平均每個藥房服務的居民數為3300人,而德國為3800人,接近歐盟國家的平均值。

    近幾年,德國藥房總數變化不大,但連鎖藥房數量增長速度非常快。2004年底,德國共有632家連鎖社會藥房,而到2010年底已增加到3478家。由于社會藥房數量眾多,因此各社會藥房之間競爭也相當激烈,每年關閉的藥房數量處于上升趨勢。

    德國藥房主要分為醫院藥房和社會藥房兩類。醫院藥房只為醫院的住院患者提供藥品,社會藥房為在私人診所或醫院門診部門看病的患者服務。

    在德國,無論醫院藥房還是社會藥房,都有一個統一的標識(如圖)。德語單詞中藥房為“Apotheken”,取其第一個字母“A”作為藥房標識,并用醒目的紅色作為字體顏色;其中還有一條蛇纏繞在一只高腳杯上,蛇在西方代表了醫務工作者,而高腳杯是收集有毒物質的工具,用以表示由藥劑師來處理有毒物質。此標識適用于德國任何種類的藥房。

    藥學人員分布

    德國藥房在工作流程、人員使用、配置及管理上與我國藥房有很大區別。德國醫院藥房只負責為醫院的住院患者提供藥品服務,而且不是每個醫院都有藥房,只有較大型的醫院才有。一般一個醫院藥房可以為5、6家醫院的患者提供服務。德國社會藥房一般是注冊藥劑師開設的私人藥房,門診患者從私人診所或醫院門診部看病后,憑處方到社會藥房才能取到藥品。

    因此在德國,大量的社會藥房才是藥師主要的工作單位。據統計,分布在社會藥房的藥師,占德國從業藥師總數的82.0%以上;而醫院藥房的藥師僅占從業藥師總數的3.1%左右。

    藥學工作人員的分工也很明確。在社會藥房,藥品采購、保管人員擔任藥品的采購、保管及其他非專業性工作,不允許擔任調配、制劑和藥檢工作;藥學技術人員在藥師當班的情況下,可以負責調配、制劑和藥檢等各項工作,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單獨工作;而藥師在社會藥房負責全面工作,包括調配、制劑、藥檢、咨詢、指導、監督、管理及用藥安全把關等。因社會藥房一般是藥劑師私人所有,規模都很小,因此藥劑師在社會藥房除了負責專業性工作外,其他如藥品采購、保管及一些非專業性的工作,很多時候藥劑師也必須親自去做。據統計,德國的社會藥房中藥師占所有工作人員總數的32.9%以上。在德國,由于不是每個醫院都有藥房,只有較大型的醫院才有,因此像德國斯圖加特市(Stuttgart)有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共25家,卻總共只有5家醫院藥房。

    在醫療服務體制上,德國不實行醫療定點制度,患者可以選擇到任何一家醫院看病,并到任何一家藥店取藥;可以自由選擇開業醫師和專科醫師,并可在開業醫師的指導下在一定范圍內選擇住院的醫院。在德國,不管患者當時的經濟狀況如何,都可以得到及時治療,且就診時無須支付現金。由于德國實行嚴格的醫藥分開,提供了診療方和治療方之間的監督,可以避免醫生濫用處方權與藥商串通牟利。同時由于門診和住院嚴格分開,保證了轉診渠道暢通,也杜絕了醫院滯留患者獲取利益的可能。

    對我國醫藥分開的一些啟示

    從德國藥房的基本情況、數據可以看出,我國藥房和德國藥房在功能、結構和人員配備等方面有很大不同。

    首先,我國社會藥房雖然選擇綠十字作為統一的標識,但連鎖的社會藥房又各自有其企業的特殊標識,讓人感覺有些凌亂;而醫院藥房更沒有統一標識。因此,筆者期望我國藥房也建立一個統一、明確的標識。

    其次,我國藥房也主要分為醫院藥房和社會藥房兩類,但與德國不同的是,我國的醫院藥房目前主要任務是為大量的門診患者提供藥品服務。而在今后的醫藥分開過程中,醫院藥房和社會藥房的功能很可能會向德國藥房的服務模式轉變,即醫院藥房僅為住院患者提供用藥服務,其他大量工作轉由社會藥房承擔。

    第三,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我國的藥店總數(包括連鎖門店和單體藥店)為409246家,比2010年末增加16929家,新開藥店數量有增加的趨勢。另外,我國目前每家社會藥房的平均服務人數約為3400多人,此數據與德國社會藥房的服務人數3800人接近。但是由于德國社會藥房還為所有醫院的門診患者提供藥品服務,服務內容與我國有很大區別,因此此組數據的內涵也有很大不同。

    第四,據報道,截至2009年我國醫療機構共有藥師34.5萬名,零售藥店及企業藥師4.03萬名,加在一起總共38.5萬人左右。由數據可知,我國藥師主要集中在醫療機構,也就是主要集中在醫院藥房。但全國27萬家醫療機構平均到每家的藥師還不到1.5個;且我國平均每l萬人擁有藥師僅3名,遠未達到全球平均水平。另外,我國藥師素質不高問題突出。研究還顯示,在我國醫療機構的藥師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僅占13.3%;執業藥師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也不足40%。因此我國的藥學人才培養任務艱巨,我國藥師數量、能力等都亟待提高。

    第五,醫藥分開在我國剛剛展開,目前還在試點階段,很多東西還需要摸索。2011年5月,商務部發布的《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中指出,在公立醫院改革和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等醫改措施中,積極探索實現醫藥分開的具體途徑,在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取消以藥補醫的基層醫療機構,特別是周邊藥品零售配套設施比較完善的城市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可率先探索醫生負責門診診斷,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的模式。同時,今年北京市已率先在5家公立醫院啟動了醫藥分開改革試點,并將在全市市屬醫院全面推進。這些都將促使醫院的管理理念、醫生的服務行為、患者的就醫習慣發生轉變,使醫院成本控制、用藥管理以及醫德醫風建設進一步加強。

    筆者希望,在醫藥分開的改革過程中,我國可以通過借鑒德國和其他發達國家藥房管理的先進模式和經驗,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方針和政策,使改革能夠順利進行。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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