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生部、人保部等5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未來將進一步提高新農合中醫藥報銷比例,將符合條件的中藥和中醫診療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看得出,這是國家在保證基層群眾看得上病的基礎上,讓他們支付得起、看好病的惠民之舉,是在緩解農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上再次邁出的一步。
眾所周知,中醫藥是我國獨具特色的醫療衛生資源,以簡、便、廉、驗的顯著特點深受廣大城鄉居民的歡迎,尤其在農村擁有深厚的群眾基礎。中醫藥的這種獨特優勢和作用,已被許多地方所重視,并予以大力推動與扶持。如甘肅2011年就出臺了幾十項發展中醫藥的政策措施,規定城鄉居民住院、門診開目錄內中藥,或使用扎針、拔火罐等中醫適宜技術,醫保和新農合100%報銷;沈陽市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范圍,對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目錄中的中醫治療費用及傳統中藥飲片費用報銷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并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進入農村和社區。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支持中醫藥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的推廣應用,進一步提高中醫藥的診療能力與服務水平。
既然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都充分認識到了這一點,都在積極推廣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為了把這項實事做得更好,保證農民群眾的受益面更寬,筆者認為,除了盡可能提高中醫藥在新農合中的報銷比例,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如醫保支付制度改革,醫保目錄調整,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與隊伍建設,都需要國家及相關部門謀劃與落實。就醫保支付制度改革而言,這是涉及醫保支付模式選擇與制度設計的大課題,在此僅就擴大農村醫保支付比例做一點探索,因為從全國來講,要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廣覆蓋,相對于過大的人口基數,分攤到每一個人頭上并不多,尤其是對于需重點扶助的農村人口,有必要進一步向基層傾斜,提高農村醫保支付比例,使新農合中的中醫藥治療費用報銷額度有較大幅提升,讓農村群眾在享受中醫藥診療服務中少花錢,或不花錢。再看醫保目錄調整,據了解,《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現有的102種中成藥品種,數量占基本藥物總數的33%,雖然占比不低,但臨床中適用于基層使用的品種不多,而且多為常規劑型與品種,基于當前諸如中藥提取新工藝、新技術在傳統制劑品種上的應用,有不少療效好、安全性高的中藥新品種開發上市,經臨床使用贏得了廣大醫生和患者的好評,可這些療效好、安全性高的品種,并沒有進入目錄,沒能成為服務基層群眾的良藥。因此,著眼于讓中藥新品種為基層群眾服務,在基藥和醫保目錄調整中,應該把這些中藥品種及時納入基藥目錄和農村醫保報銷范圍,使中藥好品種在基層醫療衛生防治上發揮更大作用。
談及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與隊伍建設,其實,當前中醫藥人才缺乏是制約基層社區和農村中醫藥診療技術推廣應用的瓶頸,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通過加大政府投入,定向為農村醫療衛生單位培養中醫藥人才,鼓勵中醫藥專業人才投身農村外,還可從政策方面支持社會力量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在基層開辦具中醫藥特色的醫療服務機構,動員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在基層開設中醫診所,幫助農村零售藥店提供中醫坐堂診療服務。總之,通過多途徑、多辦法,把中醫藥人才引向基層,留在農村,成為服務基層醫療衛生工作的可靠力量。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朱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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