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起,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對部分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系統類等藥品的最高零售價進行調整,共涉及95個品種、200多個代表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17%。其中,發改委此次對具有原創性的單獨定價藥品,進一步縮小了與統一定價藥品之間的價差,諾華、羅氏、輝瑞等外資制藥企業的抗癌藥物均在降價范圍之內。這是發改委近14年來第30次藥品降價,也是今年第2次降價。
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價格調整方案是在開展成本價格調查、專家評審和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各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相關藥品的價格不得超過此次公布的價格。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系統類等藥品費用高,對患者影響大,降低價格可以有效減輕患者負擔。這次價格調整對日費用高的藥品加大了降價力度、對日費用低的藥品不降價,鼓勵價格相對低廉藥品的生產供應;對部分臨床供應緊張的血液制品適當提高價格;對專利藥等創新型藥品適當控制降價幅度,以促進藥品的研發創新;對原單獨定價藥品,進一步縮小了與統一定價藥品之間的價差,以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北京市發改委:95種藥平均降價17%
在北京市發改委公布的藥品名單上,其中既有單支售價在2000元以上的進口高價抗腫瘤藥品,也有單支售價在10元以下的較普通的藥品。
除了國家發改委發布的95個品種、200多個劑型,北京市發改委還單獨發布了一批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系統類不同規格和劑型藥品的最高零售限價,包括8個單獨定價藥品補充規格和165個統一定價藥品補充劑型規格。記者在市發改委公布的相關藥品名單上看到,其中既有單支售價在2000元以上的進口高價抗腫瘤藥品,也有單支售價在10元以下的較普通的用于治療體內出血的藥品。另外,國外公司生產的單獨定價藥品和發改委發布的統一定價藥品,規格劑型相近的藥品最高零售限價相差很大,其中羅氏公司生產的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規格為5000單位:300ul,每支最高售價為323元。在統一定價藥品名單上,規格為6000單位:1ml,預充式的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每支最高售價為67.2元。諾華公司生產的環孢素軟膠囊,規格為10mg×60,每盒售價為343元,統一定價藥品名單上,環孢素軟膠囊,規格為10mg×50,每盒售價為135元。
上海調整免疫、抗腫瘤和血液系統三類藥品最高零售價
上海市發改委指出,這次公布的相關藥品價格都是最高零售價格,也就是說,本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銷售價格不得超過發改委所公布價格。同時,鼓勵各類藥品經營者通過改善管理、降低運營成本,進一步降低實際零售價格。
納入此次調價的藥品價格,醫療機構應執行相關的實際加價率,即以最小零售單位的實際采購價為基礎,加價率不得超過15%;實際采購價高于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75元。零售包裝單位內含2支以上注射劑的,醫療機構在拆零出售給患者時,應按照零售包裝單位零售價格除以包裝數量計算單支實際零售價格。本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按市衛生局的有關規定實行零差率銷售。
對已在本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中標的藥品,醫療機構應按《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中標進入本市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中標后最高零售價高于此次發改委所列價格的,應按所列價格倒扣15%后在基層醫療機構銷售。
河北降低調整部分抗腫瘤等藥品最高零售價
河北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系統類等藥品費用高,降低價格可以有效減輕患者負擔。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必須按時調整相關的藥品價格,原執行的零售價格高于調整后價格的要按時下調,低于調整后價格的要繼續按原定價格執行,不得提高。國家發改委公布的調價藥品中未列劑型和規格的藥品,有關生產和經營單位要在2012年10月20日前報省物價局醫藥價格處,經核定后公布其最高零售價格。在重新核定公布價格前,有關單位要按國家發改委公布的代表品及《藥品差比價規則》自行下調價格,待新核定的價格公布后,改按公布的價格執行。
黑龍江下調免疫抗腫瘤和血液系統類藥品價格
根據發改委通知要求,招標采購的藥品,中標藥品零售價格低于通知規定最高零售價格的,不得上調;中標藥品零售價格高于本通知規定最高零售價格的,按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執行。各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相關藥品的價格,不得超過本通知規定的最高零售價格。
同時,黑龍江省根據國家發改委文件精神,對國家未列的部分藥品劑型規格進行了增補共53個品種207個品規其中單獨定價7個品種,9個品規,降幅為9.85%;統一定價51個品種198個品規,降幅18.74%,平均降價幅度約為18.25%。增補品種隨此次轉發國家文件時一并予以公布,以便于醫療單位和商業公司及時調整銷售價格。
新疆95個藥品品種調整最高零售價
10月8日,新疆與全國同步對部分免疫、抗腫瘤和血液系統類藥品的最高零售限價進行了調整,按照要求,全疆各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均要按不高于公布后的最高零售價格進行相關藥品銷售。
此次價格調整,針對一些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系統類的常用藥品加大了降價力度。
據了解,此次藥品價格調整是今年的第二次降價,也是自1997年來第30次調整藥品價格,其中,統一定價藥品中的286個品種或品規的藥品最高零售限價被大幅調整。
廣東省745個藥品10月降價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統一部署,廣東省物價局從10月8日起降低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系統類等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共涉及95個品種、745個劑型規格。其中包括國家調整公布的200多個代表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17%;廣東省公布的205個補充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21.6%。
廣東省物價局結合廣東實際,對目前在廣東市場銷售的抗腫瘤、免疫和血液系統類等政府定價藥品進行了全面清理,補充制定調整了國家未公布的205個劑型規格的藥品價格。此次公布的單獨定價藥品中,降幅最大的是重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從原來的216元調整為120元,降幅達44.5%。通知明確,各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相關藥品的價格不得超過本次公布的價格。
來源:慧聰制藥工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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