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降血脂的藥,名字一樣,產地不同,社區醫院的價格竟然比藥店貴8倍!”9月20日,南京市民劉先生在西祠胡同上發帖,稱自己當天在藥店買“非諾貝特”只要3元一盒,可此前他在社區醫院買的“非諾貝特”卻要26.77元一盒。
面對市民的質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竟然稱:“醫院和藥店的進貨渠道不一樣,藥店以盈利為目的,有些情況并不好說。”而南京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則說全省的醫院藥價早已“零差率”,同時還提醒,“膠囊”和“膠丸”是兩種不同的劑型,不同劑型包裝的藥吸收效果不同。此外,兩者生產工藝也不一樣,藥廠投入的成本也不一樣。
早在2011年12月1日,國家發改委就決定將試行數年的《藥品差比價規則》正式公布實施,要求相同有效成分的藥品,不得以名稱不同、包裝材料不同等為由,制定不同價格。可以說,“同藥同價”早已成了監管部門的共識,也是破解藥價虛高難題的關鍵。
既然已經實現藥價“零差率”,為何還會出現同藥不同價的現象?監管部門的態度頗令人懷疑,國家層面頒布的“同藥同價”政策被置于何地?至于社區服務中心,盈利固然天經地義,可向患者售出差價8倍的藥物,哪里還有公益可言?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底層民眾,而看病貴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藥價虛高。因而,通過嚴格把關藥品定價和招標,真正實現“同藥同價”,意義可見一斑。而要想讓“同藥同價”真正成為利器,還須謹防藥品變換馬甲架空政策的初衷和善意。
來源: 東北新聞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