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菌藥限令實施半月 市民依然能在藥店隨意買到


    時間:2012-08-22





      近日,由衛生部頒布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實施了半個月。


      近日,記者走訪重慶市部分醫院和藥店發現,正規大醫院執行《辦法》較嚴格,但市民依然能在藥店隨意買到抗菌藥。


      《辦法》規定,醫生必須根據患者的癥狀、體征及血、尿常規等實驗室檢查結果,初步診斷為細菌性感染者,才能使用抗菌藥物,否則將被限制、取消處方權,甚至被暫停執業活動。這意味著,阿莫西林、頭孢拉定等消炎藥,以及金霉素、氯霉素等10余種含有抗生素的眼藥水,患者都要憑醫生處方才能購買。


      醫院:執行情況較好


      “醫生,你給我開點頭孢嘛。”15日上午,市五院急診科主任陳長貴遇到一位主動要求開抗菌藥物的患者。患者姓張,今年63歲,患病毒性感冒,陳長貴就按抗病毒治療的方式給她開了抗病毒沖劑等藥。而患者卻認為,吃了頭孢能消炎,病才好得快。



      “你這是病毒引起的感冒,吃頭孢不但沒效果,對身體還有影響。”陳長貴給老人解釋后,拒絕了她的要求。


      陳長貴表示,自從《辦法》實施后,醫生不敢輕易開抗菌藥,“衛生行政部門有一套嚴格的評定機制,亂開藥要取消處方權。”


      事實上,《辦法》中的諸多規定,從去年起就已在我市各醫院嚴格實施。我市還規定:在抗菌藥物品種上,三級醫院原則上不超過50種,二級醫院不超過35種。以市五院為例,抗菌藥物只有48種,而且每月會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檢查。



      “目前,醫院實施抗菌藥限令情況較好,三級醫院抗菌藥物臨床使用量下降了11.2%,門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平均下降20.11%。”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藥店:沒有處方也在賣

      與醫院的嚴格執行相比,在藥店買抗菌類藥并不是什么難事。記者走訪了渝北區回興附近的一家萬和大藥房發現,不用出示任何處方憑據也能買到抗菌藥。


      在藥房,記者告訴導購想買一盒消炎藥。導購沒有半點遲疑,立刻帶領記者來到消炎藥專柜,任由選擇。當記者問及,是否要憑處方購買時,導購只是說,“原則上要,但沒有就算了。”最后,記者拿了一盒阿莫西林,并表示要刷醫保卡,導購也表示可以。



      此外,記者還走訪了附近多家藥房,發現均能輕松買到抗菌藥。這其中,只有個別藥房的導購簡單詢問了記者的病狀。


      據了解,為方便患者買藥與保障用藥安全,早在2000年1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出臺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管理。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開具的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



      專家:勿盲目相信抗菌藥


      “‘感冒要好得快,最好服用抗菌藥’本身就是個錯誤觀念。”市第六人民醫院內科醫生劉星和表示,現在老百姓的觀念還沒有完全轉變,一旦遇到頭痛發熱之類,最愛先吃抗菌藥物,“實際上,感冒也得分清種類,一般的感冒都是病毒感染,應該使用抗病毒藥物;而抗菌藥抵抗的是細菌感染。”



      劉星和說,除了和老百姓的習慣有關外,這也與過去我們沒有限制抗菌藥物的使用有關,普通百姓獲得抗菌藥物非常方便。


      市食藥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期,我市將出臺關于加強抗菌藥物的銷售和管理文件,加強對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力度。一旦發現有未憑處方銷售抗菌藥物的行為,將給予藥店警告,并責令整改。


      不過,購藥畢竟是市民的主動行為,我市曾經出現過,藥店不賣抗菌藥與市民“扯皮”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除加強對藥店的監管外,還將向市民普及抗菌藥知識,讓其明白過多使用抗菌藥物的危害,以做到合理用藥。

    來源:愛唯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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