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部醫改辦信息組組長、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副司長姚建紅向外界透露,近期擬印發《關于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據悉,發改委、衛生部已在4月與來自陜西、浙江、上海等多地價格、衛生部門負責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處級干部舉行調研和座談,就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政策措施聽取意見。
事實上,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作為公立醫院改革的重點,已在《“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等相關政策文件中一再得到明確。
衛生部部長陳竺早前提出:今年選擇300個左右的縣(市)開展縣級醫院改革試點,采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落實政府投入責任等綜合措施,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受訪的醫改專家向記者指出,對醫療服務價格進行調整,是政策向正確方向邁出的一小步,未來改革還需更多配套推進。
改革繞不開補償機制
按照新醫改“十二五”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將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采取調整醫藥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雖然關于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的具體意見目前還沒正式下發,但各地深入縣醫院改革的巨輪已經啟航。
6月4日,河北省衛生廳向外界公布:今年將統籌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藥品供應價格機制等綜合改革。下半年,將在全省11個試點縣級公立醫院推開,明年在全省推開。
湖北省近日也召開了2012年醫改工作部署會議。湖北省今年將在20個縣(市)開展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并通過托管、組建醫療聯合體和醫療集團等多種形式,逐步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陳竺在部署今年醫改工作時明確強調要推進補償機制改革,而當中“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提出,為今后補償機制改革定下了基調。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向記者表示:“醫療服務價格上漲只是朝正確政策方向走的一小步。而且,醫療服務價格的確應該漲。”
“不進行價格調整,單純通過政府投入來保證醫院運行與發展所需資源,是不現實的。”南京醫科大學衛生政策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陳家應教授指出,進行公立醫院改革,既要改革醫院管理體制問題,如管與辦的關系、醫與藥的關系等,同時也要解決一些重要的機制性問題,如醫院運行機制。“改革醫藥價格體系,實際上就是改變和完善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這是公立醫院改革無法繞開的內容。”
服務調價是必然
如今,提高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藥品價格和檢查費用,已成為醫藥價格改革的主要思路。
據了解,目前陜西、浙江已正式出臺醫藥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均堅持了“總量控制、調整結構”原則,但除這兩個省外,其他省的實施方案仍處于調研階段。
不過,在陳家應看來,用“總量控制、調整結構”來描述目前公立醫院改革的思路描述是不完整的。
陳家應表示,現在可能不是簡單的總量控制、結構調整,而是要以縣級醫院為代表,探索建立需要新一輪醫改目標要求的公立醫院改革模式。降低甚至最后完全消除公立醫院對藥品加成的依賴,是“醫藥分開”的重要內容。“醫院、醫生的價值不是體現在推銷藥品和醫療器材,最重要的是如何通過技術服務,滿足患者疾病診治的需要。
上述專家指出,調整醫藥價格,實際上就是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要充分反映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藥品只是醫生實施治療的工具,不應該是醫院獲得利潤的重要途徑。但我國幾十年來一直在“以藥補醫”,藥品加成是醫院經濟補償的現實主要方式,“要改變這種補償模式,最需要確定的是如何補償而非補償多少,更不能簡單地變為醫療服務提價。”
陳家應向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假設一家醫院年業務收入1億元,其中藥品收入占45%,即4500萬元,按目前藥品加成15%計算,4500萬元藥品銷售收入可為醫院帶來不到900萬元的利潤。如果醫院不再從藥品銷售中獲利,則維持目前的運行狀況,就是通過醫療服務價格和政府財政補助的提高來彌補,全部依靠醫療服務價格提升,也就平均不到20%,如果政府財政增加投入,提價比例還會更低。
適當放權?
為避免調整幅度過大,陜西、浙江兩地均規定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幅度。陜西省規定的上調空間在10%~50%;浙江規定治療項目收費單項提價幅度,最高不超過50%。
發改委價格司方面表示,取消藥品加成后,在價格成本監審、聽證的基礎上,將逐步解決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問題。各地調價項目不宜過于集中,可適當擴大調整范圍,以減少提價幅度。此外,各地調整后的價格原則上不高于上一級醫院價格水平。
事實上,比例的硬性規定也同樣存在問題。
朱恒鵬指出:“無論怎么定都不合理,價格的調整,政府應該下放權力,讓市場、讓醫院來定。政府管太嚴,反而不合適。”
理論上說,醫院獲得相同利潤所提供的醫療服務費用會比藥品費用低很多,但即使完成了結構調整,要減輕患者醫療負擔的路還很長。
陳家應則認為:“取消最不經濟的藥品利潤補償模式,代之以醫療勞務價格的提升是正確的選擇,但指望通過這種補償模式的轉變降低患者費用,也是不大現實的。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管保證醫院提供合理的服務,患者費用支出降低很難實現。”
更需要明確的是,“醫療費用下降”與“減輕患者醫療負擔”這兩個概念是有區別的。朱恒鵬解釋道,由于醫療技術不斷進步,醫療費用幾乎不會下降。老百姓醫療負擔要減輕,只能靠醫保報銷一部分。不過,目前醫保也只起到部分的效用,應有的作用未完全發揮。
“不僅是價格要放權,包括監管職能,政府也應更多地使用公眾的力量來完成。”朱恒鵬如是表示。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歐慧敏 李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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