鉻超標膠囊事件后,藥用輔料的生產、使用開始納入監管視野。國家藥監局日前就《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征求意見。今后,新藥用輔料必須與藥物制劑關聯審評,藥品輔料不合格將不得入藥。
國家藥監局表示,從最近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發生的原因來看,部分藥用膠囊企業以次充好,用工業明膠冒充藥用明膠生產膠囊;部分藥企用不合格膠囊生產劣藥,從中也反映出我國藥用輔料的生產、使用及監管存在突出問題。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藥品制劑生產企業是藥品質量的責任人,藥品制劑生產企業必須對藥品生產所用的輔料嚴格把關,并對供應商進行審計。購入的藥用輔料必須按標準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生產藥品。藥監局也將根據風險程度,對輔料實行分類管理,對高風險輔料及生產企業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另外,要求新藥用輔料必須與藥物制劑關聯審評,嚴格了藥品所用藥用輔料的固定來源和技術要求。此次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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