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生部發布《關于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將推進門診費用支付改革,在鄉(鎮)、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積極推行以門診費用總額預付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將推進住院費用支付改革,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等住院費用支付方式改革。
衛生部稱,將推動新農合支付方式由單純按項目付費向混合支付方式轉變,促使醫療機構調整醫藥費用收入結構,控制過度用藥、過度檢查等,實施規范服務、控制費用的目標。
據介紹,門診總額預付是新農合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協商確定年度門診費用預算總額的一種付費方式。預算總額用于購買鄉(鎮)、村級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一般性疾病門診服務。在實施門診費用支付方式改革中,也可探索實行按人頭付費向鄉村(全科)醫生購買服務的方式。對于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費用,可探索實行定額包干的支付方式。在開展縣、鄉、村縱向技術合作或一體化管理的地方,可探索在協作體系內對門診服務按人頭付費。
按病種付費是指根據住院病人所患病種確定相應付費標準的費用支付方式。衛生部表示,要積極做好按病種付費方式和收費方式改革的銜接。按病種收付費,原則上費用超出部分由醫療機構承擔,結余部分歸醫療機構所有;按床日付費是將所有住院疾病分為若干類,合理確定平均住院日,經過測算確定各類住院疾病不同床日段的床日付費標準,體現疾病診療每日臨床活動及資源消耗情況,并按住院床日累計計算每例住院病人的付費額。實行按床日付費要制定嚴格的質量控制和評價指標,避免違規縮短或延長住院時間、推諉病人的行為。衛生部稱,鼓勵各地參照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付費,探索完善現行按病種付費的模式,控制診療過程中規避按病種付費的行為。
衛生部有關人士在就《指導意見》問答時表示,將首先堅持全覆蓋原則,并結合實際,動態調整新農合支付標準,兼顧多方利益,逐步建立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強化質量監管。
來源:中國醫藥報 劉國鋒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