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適用劑型亟待開發


    作者:粟高超    時間:2012-04-17





    兒童是未來的主人,也是值得人們關注的特殊群體之一,然而在兒童藥品方面,人們始終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缺少兒童藥品不僅讓父母們感到不便,更讓孩子的健康得不到有效保護。一方面,兒童這一特殊群體在社會中所占數量龐大。2010年,我國大陸地區14歲以下(含14歲)人口已占到我國總人口的16.60%,約為2.2億人,而且每年大約還有1000萬左右新生兒出生。另一方面,醫藥市場中兒童藥品種類存在巨大缺口。國內市場上銷售的藥品中90%以上沒有兒童專用劑型、劑量。據國家藥物不良反應監測機構的一份報告顯示,我國兒童用藥不良反應率達到12.9%,新生兒更高達24.4%。這一數字讓我們有理由認為,解決兒童藥品問題已迫在眉睫,應加快兒童藥品的研發、生產步伐。

    設計兒童適用劑型

    之所以把兒童看作特殊群體,不僅因為兒童正處于生長發育期,抵御疾病方面能力較弱,易患病,而且由于兒童表達能力低,依從性差,使兒童疾病的診斷和治療相比成人有更大的難度。同時,兒童各項機能與成人有很大差異,甚至不同階段的兒童之間身體特征也不盡相同,所以,不能簡單地把兒童看作成人的“縮小版”。因此,設計兒童藥品的劑型、劑量時,應充分考慮到兒童對藥品口感、氣味、形狀等的特殊要求。以下劑型就較適合兒童使用,如口服液、沖劑、混懸劑、刻痕片、含化片劑等。此外,根據各年齡階段的特征,將兒童進行進一步分類并據此推薦相應的藥品劑型,將對提高兒童用藥的可靠性,降低不良反應有很大幫助。如WHO和歐美等發達國家就根據兒童的年齡特征把兒童又細分成幾個階段,并針對各階段推薦了適用的兒童用藥劑型。如《WHO兒童基本藥物示范目錄》按年齡特征劃分為7個階段:早產兒(胎齡小于38周)、正常胎齡兒(胎齡大于38周)、新生兒(出生后0~30天)、嬰兒(1個月~2歲)、幼兒(2~6歲)、兒童(6~12歲)和未成年人(12~18歲)。

    應提高研發積極性

    我國基本藥物目錄中的兒童適用劑型較少,應適當增加兒童適用的基本藥物數量或制定《兒童基本藥物目錄》,以提高企業研發、生產兒童藥品的積極性。我國現行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09版,以下簡稱基本藥物目錄)中兒科用藥共涉及270個制劑,包括21個劑型。把藥品按劑型分類,統計藥品品種數,發現口服常釋劑型所占比例最大為44.81%,其次為注射劑37.78%,二者的總和比例高達82.59%。這說明我國基本藥物目錄中口服常釋劑、注射劑兩大傳統劑型占大多數,缺乏適合兒童的劑型,如混懸劑、滴耳劑、栓劑等,而在兩大傳統劑型中,也缺乏適合兒童的劑型,尤其是口服液、刻痕片、咀嚼片等兒童常用劑型。

    另外,由于兒童身體“脆弱”的特殊性,兒童藥品在注冊、研發和生產中的各項要求也通常比普通藥品更嚴格,這也導致兒童藥品成本較高。因此,建議在兒童用藥注冊審批上給予更多優惠政策,縮短兒童用藥的注冊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此外,建議在兒童藥品研發、流通和定價方面制定鼓勵政策,合理降低研發、流通成本,適當提高兒童藥品價格,以鼓勵制藥企業向兒童藥品領域增加投入。

    避免用藥“成人化”

    由于兒童藥品供應不足,加上家長對兒童藥品重視不高,往往使兒童用藥“成人化”。例如,一些家長認為兒童服用成人藥止咳并無大礙,但家長并不了解,這將給兒童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在使用鎮咳藥物治療有痰咳嗽時,易造成痰液堵塞氣道,引起嚴重不良反應。鎮咳藥服用過量會抑制呼吸中樞,是很危險的事情。

    因此,政府、醫療機構和制藥企業應聯合大力宣傳兒童用藥相關知識,促進兒童藥品的合理使用。

    隨著人們對兒童藥品關注度的不斷提高,兒童藥品的市場規模也會日益擴大,預計到2015年將達到669億元人民幣。國內制藥企業應該看準時機,避開跨國企業的鋒芒,找準自己的定位,從兒童醫藥產品領域中分取一杯羹。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兒童疾病發病具有季節性,如感冒、呼吸道感染、腹瀉等,因此企業在生產治療這些疾病的藥品時要注意調整產能與庫存,避免發生旺季時供不應求、淡季時產能放空的現象。


    來源:中國醫保商會 作者:粟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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