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衛生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提高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的通知》,通過增加定點救治醫院、主動篩查,人性化設置審批手續,讓更多農村0~14歲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兒童,得到更好救治。
一般參合患兒個人自付30%
據悉,納入救治的兒童大病將采取標準化診療方案,治療實行“一口價”。試點階段,白血病定額8萬元,先心病定額2.5萬元。而根據《通知》,白血病治療最高定額提高到10萬元,先心病定額最高提至3萬元,個人支付比例不變。
對定額治療費的支付,一般的參合患兒,由新農合基金支付定額標準的70%,個人自付定額標準的30%。屬于農村醫療救助對象的,新農合基金支付定額標準的70%,醫療救助基金支付定額標準的20%,個人自付定額標準的10%。醫療救助金額不受各地醫療救助封頂線限制。
縣、鄉醫衛機構應主動篩查患兒
《通知》還要求各地主動篩查0~14歲含14周歲參合兒童,并安排患者救治。
鄉村衛生機構,負責對其管理的兒童進行先心病或白血病病史的回顧性調查。對經核實病情的患兒,應及時上報名單至統籌地區新農合經辦機構,縣級及以上醫院負責復篩并出具初步診斷,再轉診至定點醫院救治。
兒童白血病病例主要通過縣、鄉兩級醫療機構接診疑似患兒以及對既往已診斷和治療中的病例進行篩查。如發現兒童白血病疑似病例,應及時向合管辦報告,并動員患兒及早到兒童白血病定點醫院檢查確診。
就診手續這樣辦
患有先心病或白血病的參合患兒,由其家長監護人攜帶新農合證或社保卡、縣級綜合醫院診斷病歷以及轉診申請單,到指定的定點醫院接受復查確診;對于縣及縣以上醫院確診的患兒,縣級綜合醫院應當出具轉診申請單。
家長應持轉診申請單等材料向縣市、區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審核手續。定點醫院據審核意見,安排患兒入院。
對于未經鄉鎮初篩和縣級醫院轉診而直接在定點醫院門診就診的參合患兒,符合救治條件的,定點醫院應出具就診申請單,并告知患兒家長辦理相關手續。患兒家長攜帶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合醫證等相關材料,到縣市、區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審核手續。
農村兒童大病醫保定點醫院
為方便各地農村兒童就近就診,農村兒童大病醫保定點醫院由原先省立、協和兩家醫院增加到7家,分別是:
兒童先心病救治定點醫院5家:福建省立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泉州市第一醫院。
兒童白血病救治定點醫院6家:福建省立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廈門市第一醫院、漳州市醫院、泉州市第一醫院。
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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