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我國將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當前,公立醫院改革進入“深水區”,如何取消“以藥補醫”成為改革的重點和難點。
1.
醫藥分開是醫改重頭戲
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行規”,改革“以藥補醫”機制
日前,《深圳市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實施方案》出臺。根據新規定,患者憑醫生處方可以到社會零售藥店購藥,公立醫院藥品加成被取消,此舉堪稱“醫藥分開”的重大突破。
醫藥分開是今年醫改重頭戲。北京市醫院管理局副局長毛羽近日稱,北京市今年將在朝陽醫院和友誼醫院兩家綜合醫院開展“醫藥分開”試點,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行規”,改革“以藥補醫”機制。
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十二五”期間理順補償機制,全面取消“以藥補醫”。今年在300個試點縣先行推開,力爭2013年在縣級醫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醫院全面推開。
“以藥補醫”一直被認為是醫療行業的一大頑疾。近年來,各地試圖以種種方式打破這一頑疾,實現醫藥分開,包括收支兩條線、藥房獨立、藥品零差率銷售、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種模式。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表示,在醫藥分開方面,今年衛生部的重點是在17個國家聯系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進行探索。這17個城市已經提出了初步方案,通過綜合配套的改革措施以取消“以藥補醫”。
在山東省濰坊市,醫院由托管方對藥品服務直接管理,醫院人員不直接接觸藥品,只對托管方進行監管。寧夏人民醫院寧南醫院取消所有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將藥房整體托管到寧夏一家大型藥品配送企業。而江蘇南京、安徽馬鞍山等地也通過藥房托管和藥品集中托管系統等方式,改革公立醫院傳統的藥事服務供應模式。
江蘇省鎮江市推行以人頭付費為基礎的付費方式改革,北京推出按病種分組的付費改革,上海推行總額預付改革。衛生部醫療服務監管司醫院運行監管處處長鐘東坡認為,在改變支付方式的情況下,藥品從利潤源變成成本,醫院本身就有動力來規范用藥行為,在看好病的情況下盡可能控制費用。推行醫藥分開,比較好的方式可能還是支付方式改革。
2.
醫藥分開不等于取消藥房
重要的是機制分開,切斷醫藥之間的利益關系,而不是把機構分開
北京朝陽醫院院長封國生說,公立醫院賣藥加成的政策是上世紀制定的,當時雖然認為醫院虧損應該通過國家財政給予補充,但由于國家財力所限,不能給醫院足夠的經費補貼,就制定了這個政策,醫院可以通過銷售藥品來增加一部分收入,補充運行中的虧損。因此,醫院藥房收入是醫院正常運轉的重要來源。
“以藥補醫”是造成看病貴的原因之一。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周子君教授說,“以藥補醫”政策歸納起來,爭議主要有以下幾方面:醫院藥品過度使用,藥品價格扭曲,回扣腐蝕醫生,實體生產環節利潤遠低于流通環節,影響到藥品零售市場的公平競爭。
國務院《“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提出,要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但對于醫藥如何分開的實施細節尚未明確。
封國生認為,醫藥分開,簡單地說就是取消醫院在醫療過程中藥品銷售的藥品加成,將藥品銷售與醫院和醫生的經濟利益分開,醫生的收入待遇也不與藥品的使用量、用藥金額掛鉤。
“蕪湖模式”也被稱為醫藥分開的“藥房獨立”模式。2007年,安徽蕪湖設立藥品管理中心,建立統一的藥品采購供應管理信息系統,并負責將藥品配送給市屬的8家公立醫院。醫療機構藥劑人員從醫院剝離出來,通過機構分離、人員分離來切斷醫院與藥品間的利益關系。
然而,藥劑科是醫院內設科室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等級醫院評審標準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如果不設藥劑科,醫院在衛生部等級醫院評審時將被否決。而蕪湖藥管中心作為全額事業撥款單位,編制受限,藥劑人員編制三年未調整。2011年,蕪湖對試行的“醫藥分開、藥品統一管理”模式進行調整,將原劃歸市藥管中心管轄的各醫院藥劑科工作人員劃回醫院,接受藥管中心和醫院的雙重領導。
清華大學醫療管理研究中心專聘主任周生來說,我國醫療機構是“大門診、小住院”,將藥房從醫院中分離,并不能切斷醫藥之間的利益聯系,只是給群眾取藥帶來不方便。
周子君說,南京等地的“藥房托管”實施以來,醫生用藥沒有發生變化,老百姓用藥量沒有減少,沒有達到少用藥的目的,也未切斷醫生的“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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