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務部入局醫藥分開 主張醫院藥房剝離社會


    時間:2012-04-09





    商務部有意闖入啟動已久的新一輪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3月中,該部向國務院呈交了一份調研報告,指向“以藥養醫”的醫療制度痼疾,請纓參與改革,并闡述了其參與醫改的計劃與實施路徑。

    報告調研了北京、上海等地零售藥店情況,建議以北京、上海等地作為試點,關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房,允許患者憑處方到社會連鎖藥店自行購藥。

    事實上,早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報告已明確提出,醫改方向要實現四個分開,即“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其中醫藥分開被看作切斷以藥養醫的重要切入點。然而,新一輪醫改啟動至今已有三年,醫藥分開的推進始終阻力重重。

    一些城市嘗試在醫療機構內部將行醫和賣藥分開。如南京通過藥房“托管”的形式實現醫藥分家,試圖以此遏制醫生為收取藥品回扣開大處方的行為;蕪湖作為首批醫藥分開的試點,一度將市屬八家公立醫院的藥劑科劃歸新成立的“藥品管理中心”,將醫與藥分別核算管理。

    業界專家指出,上述模式并不治本。要杜絕“以藥養醫”,須將醫院藥房徹底剝離,實施“醫藥分業”,即推動二者徹底分化為兩個不同的行業,讓醫生無法通過開方獲取藥商的回扣。

    零售藥店從中看到了巨大的市場。2010年起接管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的商務部,也由此成為力主推動醫藥分業的主力軍。

    北京醫保全新大藥房總經理李慶福告訴財新記者:“藥店是目前醫療體系中非常邊緣的一個環節。商務部作為藥店流通行業的主管部門,一直都在尋找機會,讓醫藥商業終端做大做強。”

    商務部出招

    此次遞交報告并非商務部首次動議醫藥分業。

    據一位曾參與起草商務部《藥品流通行業“十二五”規劃》的醫藥行業協會人士透露,早在2011年上述規劃的征求意見稿中,商務部已提出醫藥分業,表示要在公立醫院改革和鼓勵社會力量辦醫療機構的新形勢下,借鑒國際經驗,探索醫藥分業。具體措施是推動醫療機構門診藥房社會化,而新建基層醫療機構則不再設置藥房。

    征求意見稿提出,醫療機構要“允許患者憑處方到藥店購藥”,醫保主管部門要加快賦予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醫保定點資格。所有符合GSP(藥品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范的縮寫——編者注)標準的藥店自動獲得處方藥銷售資格和醫保定點資格。

    然而,在相關部委對規劃進行討論會簽時,上述內容未能在部委間達成共識,最終被刪除。前述人士告訴財新記者,主要的阻力來自衛生部門。

    衛生部部長陳竺曾數次在公開場合提及,所謂醫藥分開,是指醫藥購銷的利益和醫院的醫務人員的行為分開,而非“把藥房搬到醫院外面去”。

    商務部最終于2011年5月5日發布的《藥品流通行業“十二五”規劃》含蓄寫道,在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取消以藥補醫的基層醫療機構,特別是周邊藥品零售配套設施較完善的城市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可率先探索醫生負責門診診斷,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模式。



    但推動藥房社會化并非沒有機會。一位接近商務部的人士透露,大約在今年1月中旬,國務院有關領導研究2012年醫改方案時,曾問詢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取消以藥補醫、實行藥品零差率的基層改革即將在全國300個試點縣推行,這是否將有損藥品流通行業發展?”商務部隨即召集專家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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