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衛生部發布通知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為鞏固2011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成果,2012年繼續開展該整治活動,覆蓋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二級以上的公立醫院。時隔一年,2011年4月22日,“史上最嚴”的抗菌藥整治活動已經給抗生素企業蒙上陰影,2012年的整治活動比去年更加明確、更為嚴格;同時對婦產、腫瘤等各類型醫院也進行明確明細的管理這無疑使抗生素企業雪上加霜。
在抗菌藥物采購上,三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
二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
口腔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
腫瘤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
兒童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
精神病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10種,
婦產醫院(含婦幼保健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40種。
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采購。
頭霉素類抗菌藥物不超過2個品規(增加);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5個品規,注射劑型不超過8個品規;
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
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超過4個品規;
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不超過5個品種。
特殊藥物啟動臨時采購程序超過5例次,將考慮列入本機構的目錄中,調整后的總品種數不增加。
另外,在各類型醫院應用相關指標控制力度上也明確了各類型醫院的門診、急診、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強度控制。包括綜合醫院、口腔醫院、腫瘤醫院、兒童醫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含婦幼保健院)。
管理上,施行管理責任制,簽訂責任狀,設定抗菌藥物應用控制指標。調查使用量和使用金額分別排名前10位的抗菌藥物品種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率、使用強度,門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急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監測使用量異常增長、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頻繁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企業違規銷售等不良事件并對不合理應用的醫生、科室、醫療機構嚴處。
來源:慧聰制藥工業網 作者: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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