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版GMP(以下稱新版GMP)啟動實施將近1周年。為全面了解新版GMP實施進度和存在的問題,加快改造步伐,2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下發《關于開展藥品生產企業實施新修訂藥品GMP情況摸底調查做好分類指導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將摸底情況于5月1日前上報,下一階段將據此進行相應的分類指導。
企業壓力
“企業的系統改造從開始設計到完成,到最后通過認證,整個過程基本上需要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所以對于要求在2013年前完成改造認證的企業來說,時間已經很緊迫。”GMP專家組成員無錫華瑞公司副總經理馬濤提醒說。
“目前尚在進行軟件的調整,硬件改造還在設計當中,預計明年上半年完成,整個投入大概在3000萬元左右。”廣東邦民制藥廠有限公司品質經理王延鳳表示。據了解,目前正式獲取新版GMP證書的企業只有10來家,大多數企業尚處于設計初期。因此,及時發現問題,明晰定位,借鑒和推廣先進企業的成功做法,已成眾多企業的當務之急。
在目前的實施過程中,企業和設計人員對新版GMP的了解仍然處在初級階段,設計過程中呈現出的分離狀態比較明顯。“不少企業的設計方案依然是1998版GMP的再現,違背了通過新版GMP提升企業總體管理和技術水平的初衷。”新版GMP主要起草專家之一、原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巡視員鐘光德表示,新版GMP在實施過程中主要存在4大問題:一是企業普遍不會做URS設計,過度依賴于設計院;二是把希望過多地寄托在設備廠家上;三是不善于把質量體系的要素有機結合起來;四是對軟件系統還沒有摸索出一個適合新版GMP要求的體系構架。
URS是實現新版GMP的根本要素和風險管理的基礎。為此,不少企業代表建議,應盡快出臺醫藥設計領域的規范或指導原則,促進國內設計人員進一步領會新版GMP精神,促進設計人員與GMP認證人員對新版GMP理解和認識的進一步統一,從而使質量風險管理思想在設計的全過程中得以體現。
而除了一些率先通過歐盟GMP認證的企業外,大部分無菌生產企業與新版GMP的要求存在差距。馬濤粗略估計,包括廠房的空調系統、過濾系統、測試設備以及核心設備改造等在內,一條生產線的投入不是個小數目。因此,不少企業擔心,新版GMP的執行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運行費用。
有“兩會”代表提出,相關部門在推進新版GMP的過渡期內,應出臺一些鼓勵政策或硬性措施,如在國家藥品招標采購和藥品定價政策上能給予一定的扶持:對已通過新版GMP的企業,在基本藥物招標采購時給予加分,在非基本藥物招標采購中給予單列質量層次,使按新版GMP標準生產的藥品中標率得到提升;遵循“優質優價”原則,對其優先給予差別定價;在藥品持續降價的現階段,對按新版GMP標準生產的國產仿制藥適當降低調減幅度,以保護企業參與認證的積極性。
此外,王延鳳希望國家能適當給予新版GMP技術改造引導資金支持,或對新版GMP技改投入稅前抵扣等稅收優惠,緩解企業的資金需求,避免在設備選型上因不敢向高標準看齊而造成低水平重復。
而隨著新版GMP的實施,企業在生產方面的轉型調整也開始相繼出現,如廣東邦民制藥廠,“下一步企業研發和生產的重點很有可能向口服固體制劑轉變。”
因此,此次摸底調查將按無菌藥品、血液制品和疫苗品種、非無菌藥品展開分類調查,包括企業預定獲得新版GMP證書的時間表、認證需要的資金投入總額、預計不能在規定時限內通過新版藥品GMP的生產線總數及原因、計劃放棄認證的生產線總數和原因,以及由此而產生的產品可及性影響等,下一步將以此為依據開展全面指導。
人才短板
“新版GMP非常講究團隊整體功能的發揮,而人才短缺現象目前也較為突出。”鐘光德坦言。
在不少人才招聘網站和企業主頁上,都可以看到藥企招聘新版GMP項目改造經理及相關技術人才的信息。如海南某制藥企業網站掛出的新版GMP項目改造經理招聘信息顯示:該崗位要求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制藥企業生產/質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經驗;熟悉GMP認證要求,熟悉GMP布局及施工要求;參與或主管過GMP項目工程管理者優先。同時,該企業還大量招聘質量部副經理、GMP工程設備驗證員、GMP認證專員等人才,企業技改人才缺乏已充分顯現。
而人才短板以及對新版GMP要求領悟不徹底,正在催生培訓需求的激增。目前,包括SFDA培訓中心、中國醫藥設備工程協會、中國醫藥質量管理協會等相關協會,正在或打算舉辦多場相關培訓活動。
但解決人才短缺問題并非一蹴而就,馬濤建議,企業必須注重對生產一線員工以及企業質量管理核心骨干的培養,并加強企業與相關技術部門的互動,以便在過渡期內,使企業的軟件水平得到整體上的明顯提升。
除了企業人才欠缺外,GMP認證檢查員也存在較大的缺口。目前我國藥品GMP認證檢查員的專業水平和檢查能力不一致,在認證檢查過程中,對條款的解讀也存在一定的差異,隨著新版GMP的逐步實施,認證檢查員將面臨各種各樣來自現場的實際問題,有企業代表建議,應隨時集中一批有代表性的問題,由專家統一作出解決方案與權威解釋,避免因人而異,標準不一致。同時,應建立科學合理的藥品GMP檢查員聘任及考評機制,GMP認證檢查員最好具有10年以上藥品生產企業生產和質量管理經驗。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李雨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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