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來,中國抗生素行業遭遇前所未有的“寒潮”,出現了整體大幅滑坡的狀況。一投定乾坤的招標規則導致基藥主流品種“藥價虛低”、“抗生素濫用”說致抗生素藥物一時成為過街之鼠、“藥價虛高”現象頻頻曝光,這三座“大山”迫使抗生素行業整體陷入茫然困頓之境。
應如何面對眼下抗生素市場的亂局?筆者從一基層工作者的角度對當前的行業變革作管窺之見:
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招標的尷尬
自2010年9月份安徽省首家貫徹試行《關于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的意見》實施基藥省級集中采購以來,目前全國已經有約20余個省份完成了以“零差率銷售”、“單一貨源供應”和“雙信封”投標為主要規則的基藥招標。因多數省份基本遵循安徽的招標規則,業界由此把此輪基藥招標方式稱為“安徽模式”,盡管不完全貼切,但大體相似,且后果是一樣的,即中標價格一路狂瀉,最終導致大批產品的中標價格嚴重成本倒掛,價值背離,商業倫理喪失。
對多數基藥生產企業而言,不中標意味著失去市場,中了標卻面臨生存困難。以注射用青霉素鈉粉針、注射用頭孢曲松鈉粉針、口服阿莫西林膠囊等產品為例:國內品牌企業80萬單位青霉素粉針原中標價格平均在0.5元/支左右,企業出廠價在0.37元/左右,此價格企業略有利潤。新一輪招標開啟,自安徽出現0.28元/支中標價后,陸續出現山東0.26元/支、黑龍江0.24元/支、山西、河南等0.17元/支……不計原料藥、人工、GMP認證的投入等加工成本,每支在玻璃瓶、膠塞、電子監管碼、標簽等方面的包裝成本,折合下來就已達約0.17元。價格這么低,企業如何生存?單從價格如此降幅來看,一些行業外人士判定招標前的“藥價虛高”并不為過,但事實并非如此。
首先,就此輪招標的“雙信封”規則和“單一貨源供應”而言,我們要質疑的是:既言“技術標”,再以“商務標”最低價中標,其結果是技術的先進性無法體現,技術標的約束力已無實在意義。最低價的導向是不惜一切代價,先占領市場,其另外一層意思是產品質量合格即可,不必再投入力量提高。還有,不說“單一貨源供應”在量上能否承載一個省的藥品供給,就其安全性而言,一旦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再用藥怎么辦?在此規則下,產品的中標價格已成為一種單純的數字游戲。
其次,“看病難、看病貴、藥價貴”根本不是基藥的錯,老逮著基藥說什么事?基藥是經過專家們篩選的常規用藥,并經過多年市場充分競爭,又經過多輪招標競價而價格合理的產品,生產這些產品的企業基本已經是微利經營。企業首先要保證有盈利才能生存。如果這些產品照此降價趨勢,用不了幾年,基藥得重新再選一遍。基藥招標之前的價格就已經沒有多少利潤。競爭所致,本可順其自然逐步整合,但新一輪基藥招標后,可以說現在的價格更是雪上加霜,無疑為基藥未來的生產之路蒙上了層層陰影。
第三,政府職能在基藥招標中的定位變異。本輪基藥招標中,各級政府在其中發揮了指揮中心的作用,市場本身的調節機制和價格杠桿基本失靈。整合國內醫藥企業散、小、亂、差的情況,提高企業的集中度,減少資源浪費,提高中國醫藥企業的競爭能力是醫改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基藥招標意圖嘗試達到的初步效果。當前中國醫藥行業散、小、亂、差的狀況是令人憂心,也確實亟需整合,但首先要認清原因:這種局面的形成,主要是因為項目批復多、地方保護政策等造成的行業性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所致。不能因為要“潑臟水把孩子也潑掉”,基藥的品種是經過市場檢驗的,政府的管控應該掌握適度原則,矯枉過正則容易傷害無辜的企業。
“抗生素濫用”說之延伸
抗生素被濫用的說法雖然已經廣為人知,但試問:僅僅是抗生素在被濫用嗎,僅僅是中國在濫用抗生素嗎?藥物使用不規范是一個共性的問題,不會馬上能解決,更不能抓住一個點而代表了問題的全部。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濫用的問題需要整頓,但也要防止因為限用而限死的現象發生。
抗生素的使用限制應主要針對基層。基層醫療機構的用藥僅307種基本藥物就足夠了,一是在醫生的指導下能不用抗生素的盡量不用,再者,更高級的產品,醫師有的還不能掌握藥物的特殊屬性,過早使用可能致使消費者身體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做好防止濫用。對于二、三級高端醫院來說,它們是用來看大病的。
藥物的使用主體依據疾病的嚴重程度和醫生的診治水平,一些常規的抗生素不能有效抑制或治療病情的話,只有嘗試使用新型的藥物才能達到效果。這種情況下,對高端醫療機構的藥物使用限制會束縛其治療疾病的能力。另外,藥物創新投入的財力、人力巨大,時間漫長,新型藥物的研制成功,也必須有其發揮貢獻力量之處,高端醫院正是其用武之所。也只有在高端醫療一線不斷地實踐檢驗,才能不斷激勵新的藥物研制,因此,限制要把握好尺度。
揭開“藥價虛高”的面罩
近幾年對“天價藥”的報道從未間斷。部分藥物藥價虛高確屬事實。我們要首先認清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以藥養醫”的醫療衛生管理機制。醫藥行業多年來一直在打擊暗箱操作,進行反賄賂工作,但難以根治,主要還是“以藥養醫”的機制未改變。
二是要認清“高”在何處。前面已經說過,“虛高”與基藥無關。真正虛高的,是那些“原研藥”、“專利藥”、“首仿藥物”等。盡管中國企業生產的多數化學藥為仿制藥物,在國外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但很多產品在中國屬受保護品種,技術上優勢明顯,產量規模處于被壟斷控制范圍,又未經過市場的充分競爭,零售價格定得高;價格次高者,為市場競爭相對少的品種;逐級而降,最后是普藥。
三是沒有利潤的市場是沒有吸引力的。目前國內規模最大的化學制藥企業也不過年收入150億元左右,與歐美制藥大腕尚無法比肩,多數企業一年的收入甚至不夠人家研制一個新藥物的投入費用。其實,歐美真正的專利藥物比我們想象的藥價“虛高”還要高得多。生產企業也好,流通企業也好,合理的市場利潤空間才是吸引資本投入的原動力。現在的基藥品種大部分都成本倒掛了,誰還有興趣來投入?誠然一味如此,用不了多久,可能國人再想用廉價藥物,卻發現已經無處可求了。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呂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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