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看病難、看病貴、藥價虛高這類醫療老大難問題的加深,與新醫改越來越發生沖突,而追究這些問題的根源,都與以藥養醫制度有著不可斷鏈的關系。取消以藥養醫制度,成為新醫改任務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2012年1月的2012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長陳竺提出要進行“支付制度”改革,在“十二五”期間將全面取消“以藥補醫”,理順補償機制。
衛生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鄧海華說,“十二五”期間要全面取消“以藥補醫”,一方面為了維護公眾的利益,為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是為了讓醫生不再做替罪羊,不要被腐蝕。
衛生部在此時間點上提出用“支付制度”解決“以藥養醫”的“毒瘤”自有其原因。部分試點地區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已經對無改革動力的公立醫院系統產生了壓力。新醫改的5項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中,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進展較順利,從無到有,平地而起,覆蓋率已達95%左右。雖然,保障水平仍不高,醫保支付(含公費醫療)在醫療總費用中約占40%的比重,但其對醫療機構的影響力日益深重,權限也正在擴大。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已是箭在弦上。2011年2月,《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提到,“改革醫療保險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積極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同年5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發文,要求探索總額預付。
陳竺此前表示,落實取消“以藥補醫”相關政策,今年在300個試點縣先行推開,力爭2013年在縣級醫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醫院全面推開。
“取消‘以藥養醫’并不難,難的是醫院不用藥養用什么養?”北京市衛生局宣傳中心副主任馬彥明向記者強調,這個改革過程中醫護人員還沒有主動地參與進來,因為他們從中看不到實惠和好處。改變“以藥養醫”醫療機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關鍵取決于政府對醫院的“補償”是否真正到位。
據了解,衛生部將落實財政政策,按照黨中央國務院6號文件(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精神,落實公共財政對公立醫院6個方面的補償。但遺憾的是,具體何時落實以及針對先行的基層醫療機構所出現的補償不到位的問題依然沒有統一的補償機制和保障辦法出臺。
四川省自貢市第三人民醫院副院長劉勇認為,現在的趨勢是重癥病人越來越多,但是這種醫保支付體制不能鼓勵醫院主動收治重病,因為治得越多、賠本越多。“有的地方120拉到復雜病人或‘三無病人’第一個醫院不情愿收,就只能往別的醫院拉,這樣自然就可能耽誤治療”。至于支付制度的改革將如何對醫院進行補償,一直有“以醫保補償”和“以財政補償”兩種聲音,劉勇希望的是分類落實,即醫保報銷作為主導途徑多補償一點來解決醫院日常運行“倒扣或賠本”問題,但是財政也應該有相應的撥款來解決醫院發展問題和提高醫務人員的收入。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副院長周生來認為,財政補償是醫院的依靠。只不過,該怎么補,標準是什么,思路非常重要。其實,要真正解決“以藥養醫”的問題,首先國家必須進行醫療價格的深刻改革。目前醫改唯一沒動的就是醫療服務價格,而此價格問題是造成行業扭曲的關鍵:醫生拿回扣、“以藥養醫”等源于醫療服務價格體系違背了價值規律,體現醫生、護士知識、勞動的服務價格遠遠低于成本。
更重要的是,醫療服務價值回歸也要科學合理。改革也不能停留在“以醫養醫”代替“以藥養醫”上,這僅僅是醫院收入結構的大調整。目前,公立醫院仍有著強烈的逐利沖動,如果醫療價格提高了,藥品價格沒降下來,或降得少,這反而起到減分的作用,這“一升一降”同樣考驗決策者的智慧。
陳竺在講話中曾經提到,兩種方式“皆可”,但是不知道為何這一條很少有媒體在會后進行報道。不過記者接觸的醫改專家都認為,以財政補償的方式實際上不可行,朱恒鵬說,“財政掏多少錢都不能解決以藥養醫的問題,哪怕財政給醫生的收入提到了年薪五十萬,也不妨礙醫生拿回扣,以補供方的方式是不可能的,一定要補需方,也就是以提高醫保報銷額度的方式”。
來源:慧聰制藥工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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