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醫藥行業加價率管制


    作者:朱恒鵬    時間:2012-01-11





    醫藥行業價格管制系列(二十一)

    本“醫藥行業價格管制系列”的結論和政策建議到此已經水到渠成:只要公立醫院的行政壟斷地位不除,它就會千方百計地謀取壟斷利潤。直接、間接的價格管制措施盡管會約束并降低醫院及醫生的收入,卻絲毫不會降低老百姓的醫療負擔(不但不會降低往往還會抬高)。由于管制會導致醫院、醫生及相關利益者規避管制的行為,這會導致大量的社會資源浪費以及嚴重的效率損失,社會福利水平由此進一步下降。

    我們不懷疑政府不斷強化管制的動機是為患者著想。然而不得不說的是,這些管制措施損害了醫院(醫生)的利益,卻沒有給患者帶來一點好處。從某種意義上說,現在許多人看不起病,正是源于政府為了把醫療費降到大多數人可以承受的范圍而做的種種努力。

    如果真的打算同時解決“看病難”和“看病貴”問題,唯有消除公立醫院壟斷一條途徑。

    在消除公立醫院壟斷地位之前,唯一一個控制醫療費用的有效措施是完善醫保付費機制,利用壟斷反壟斷。在建立了全民醫保制度的情況下,在醫保付費成為公立醫院的主要收入來源的情況下,醫保付費方就成為醫療醫藥市場上的壟斷購買方,如果醫保付費機構能夠形成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醫保付費方式可以形成一個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機制。

    考慮到消除公立醫院壟斷地位需要較長時間,近期需要采取并且會較快見效的政策是消除各類價格管制政策,包括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盡管這樣做并不能降低患者的經濟負擔,但是取消管制尤其是取消加價率管制的作用,是使得醫院、醫生不再依靠返利(返點)和回扣牟利,醫藥公司不再依靠商業賄賂賣藥。它使得醫院管理層和廣大醫生可以很大程度上擺脫目前這種普遍都是受賄者的困境。一句話,它使得我們的眾多院長、眾多藥劑科主任、眾多醫生可以坦坦蕩蕩地工作、清清白白地做人,同時還能夠提高醫院和醫生的收入,激勵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行業,激勵更多的優秀人才做醫生。

    它最深遠的影響將是,醫藥行業可以展開公平有效的競爭,醫藥行業可以實現優勝劣汰,可以做大做強,適度集中。

    取消各類醫藥價格管制政策包括集中招標采購制度這樣的政策建議,許多人會認為太極端,很難被政府接納采用。次優的政策建議是:取消加價率管制、放開二次議價。

    應該取消加價率管制,這已經成為許多人的共識。多人包括一些政府官員問過筆者:“取消加價率管制能夠降低藥價嗎?”我的回答是:“不能。”取消加價率管制后,藥品批發價會下降,醫院的藥品購銷加價率會上升到100%~500%,但是這種上升無非是目前盛行的返利回扣的顯性化罷了,它不會導致藥品零售價上升,更不會導致患者藥品費用增加。當然我們也需要認識到,取消加價率管制并不能明顯降低藥品零售價,也不會消除過度用藥現象,也不能降低患者的醫藥費用。

    取消加價率管制的具體做法可以是這樣的:公立醫院用藥均明確規定以省級招標價作為最高零售價。在此價格水平之下,醫療機構自主確定零售價。允許二次議價,實際的藥品采購價由醫療機構與藥品供應商自主談判確定,政府不做干預。批零差價收益完全歸醫療機構所有。對于醫院的賣藥收益,政府明確承諾,“多不征、少不補”。

    上述做法的核心是政府用集中招標制度控制藥品最高零售價,同時放棄對批零加價方面的管制,以及對醫療機構和醫藥供貨商之間議價權的管制。在這種做法下,導致醫療機構偏好購銷高價藥,以及返利和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泛濫的加價率管制政策被自然取消。

    上述辦法實際上是建議保留政府集中招標采購,并且以其中標價作為最高零售價。是否有保留最高零售價管制的必要?前文已經說明,盡管最高零售價管制會降低藥價,但是它無助于降低患者的醫藥費用,而且還會導致過度用藥現象泛濫。我們知道,相比較多花一些醫藥費而言,對于某些群體,主要是富裕群體,過度用藥比抗生素濫用的危害更大。所以,最高零售價管制也是有害無益的。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朱恒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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