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中醫藥文化對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2011年12月22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
據了解,《指導意見》確定了中醫藥文化建設的目標: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深入推進,中醫藥人員素質明顯提高;中醫藥文化與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產業及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之間關系協調,中醫藥文化傳承、保持、發揚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高素質中醫藥文化建設專業人才隊伍發展壯大,中醫藥文化發展繁榮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產業等機構文化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強,充分彰顯中醫藥文化特色;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現代中醫藥文化產業體系和產業格局基本形成;中醫藥文化對外傳播與交流的途徑和方法不斷拓寬,中醫藥文化的海外影響進一步擴大。
在中醫藥文化傳承與保護方面,《指導意見》明確,將總結研究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與理解,從精神、行為、物質等層面提煉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和精神實質。探討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的建設內容和方法,傳承創新,建設具有中國特色、中醫特點、行業特征并體現時代精神的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
《指導意見》要求,開展中醫藥文獻、文物、古跡資源普查工作,系統研究中醫藥典籍、文物、古跡和古今名醫學術思想及其文化素養。梳理中醫藥文化源流脈絡,挖掘、整理、研究中醫藥文化內涵和原創思維,為搭建中醫藥文化理論構架提供資源和依據。
為做好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指導意見》明確,將持續做好特色理論、技術、療法、方藥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研究、應用等工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藥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創造良好傳習條件,推動中醫藥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世界記憶名錄。
中醫藥文化建設必須有自己的落腳點和產業基礎。為此,《指導意見》要求調查分析國內中藥企業文化建設現狀,鼓勵中藥產業機構加強文化建設。篩選一批有中醫藥文化特色的企業作為試點單位,建設成為中醫藥文化建設示范基地,全面帶動中藥產業機構文化建設。
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傳播,因此,要創作包括圖書、影視、音像、電子讀物、動漫等形式多樣、科學實用、健康向上的中醫藥文化精品,廣泛傳播中醫藥文化知識。繼續實施中醫藥文化科普項目,推進“中醫中藥中國行——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建立中醫藥文化科普長效機制。
而在人才保障方面,將探索建立中醫藥文化專業技術職務系列,激發中醫藥文化人才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有利于中醫藥文化工作者潛心研究的政策和制度,對高水平中醫藥文化創新團隊和個人給予大力支持。
《指導意見》要求,整合中醫藥文化資源,優化中醫藥文化產業結構。開發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打造中醫藥文化產業鏈和中醫藥文化品牌。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發富有特色的主題旅游產品、主題公園、專題會展、生態園區、音像出版物等中醫藥文化及其衍生產品,逐步形成中醫藥文化產業鏈。吸收數字化、信息化、網絡化等高新技術,促進中醫藥文化產業結構升級。積極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游戲等新興文化業態。
為促進中醫藥文化對外傳播與交流,將加強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地區組織、非政府組織和海外中醫藥機構合作,拓展中醫藥文化對外交流渠道。開展形式多樣的中醫藥文化國際交流活動,擴大中醫藥文化對外服務領域。鼓勵在海外創辦“中醫孔子學院”或“岐黃學院”,促進世界各國人民對中醫藥文化理解、認同和接受。
來源:醫藥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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