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部將強化新農合風險的保護機制


    作者:王丹    時間:2012-01-10





    “新農合作為農村居民的一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目前已經實現了廣覆蓋。‘十二五’期間,在籌資水平不斷提高的情況下,要強化新農合的風險保護機制,并與醫療救助有效銜接,使重特大疾病補償水平達到90%左右。并要逐步將20種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陳竺在2012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表示。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今年將繼續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在鞏固覆蓋率的同時,新農合的籌資標準提高到人均300元左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農民人均年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萬元。普遍開展門診統籌,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擴大覆蓋病種范圍,推動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提高新農合統籌層次、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經辦服務等。

    陳竺指出,隨著籌資水平不斷提高,“十二五”期間,要把增強對農民健康的風險保護作為鞏固完善制度的突出重點,在普遍提高參合農民受益程度的基礎上,作出有效制度安排,建立穩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2012年,政府對新農合的補助將提高到240元,各地區要從新增資金中劃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級統籌基金,用于重特大疾病保障,并與醫療救助有效銜接,使重特大疾病補償水平達到90%左右。年底前全面實施兒童白血病、先心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等8個病種的大病保障。還要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統籌地區,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種疾病納入保障范圍。同時通過實施規范化治療,做好費用控制。要探索利用商業保險形成多重補充保險機制,分擔重特大疾病高額醫療費用。各地要積極協調財政、民政等部門,落實上述任務,最大限度地降低參保群眾的災難性醫療支出,防止因病致貧、返貧。

    據了解,2011年,新農合覆蓋面持續擴大,籌資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水平繼續提升,管理水平不斷改善。各地在推進新農合工作中不斷探索出一些創新做法:江西、江蘇、遼寧、河北、山東、重慶、安徽、湖南、湖北、海南等省(區、市)重特大疾病保障增加了中末期腎病等病種,吉林擴展到20種疾病;新疆、云南、西藏、青海、福建、湖南等地開展重特大疾病補充保險或購買商業保險試點;江蘇常熟、湖南藍山等開展支付方式改革;內蒙古和陜西探索將統籌層次提高到市(盟)級;廣東、河南、湖南等地探索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新農合管理;江蘇以立法形式建立了新農合籌資穩定增長機制。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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