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月底以來,黑龍江、重慶、山東、廣東等省、市物價管理部門相繼出臺有關藥品價格調整方案,促進藥品價格進一步合理化。
10月25日,黑龍江物價部門公布《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制定和調整頭孢替唑等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調整102個品種、312個劑型規格的藥品價格。此次調整降價幅度最低為0.17%,最高為64.06%,自2011年11月15日起執行。
11月11日,重慶市物價局公布《重慶市物價局關于調整阿莫西林雙氯西林膠囊等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共涉及49種藥品,自2011年11月15日起執行。
11月17日,山東省物價局公布《關于公布部分非處方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涉及1161個規格的藥品,此次調價產品全部為OTC產品,也全部是醫保產品。其中,化學藥有468個規格,中成藥有693個規格。通知規定從2011年12月1日起執行。
11月22日,廣東省物價局發布《廣東省醫藥價格評審委員會關于正柴胡飲顆粒等中成藥零售價格及相關事項的公示》。此次公示的中成藥共涉及192個品種、842個品規。其中,維持原政府公布價的345個品規,降價的497個品規,調整后的最高零售價格比現行規定價格降幅最高達52.6%,平均降低16.7%,降幅較大的達50%。如100片裝螺旋藻片,每盒從原來的60.8元降為28.8元,降幅為52.6%;24粒裝藿香正氣膠囊從原來的19.5元降為9.8元,降幅為49.7%。公示期從11月22日起至11月28日止。(宗河)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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