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材料遭遇壟斷而引起的基藥供應矛盾經過多次發酵后,最終觸到了法律的底線,中國反壟斷法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懸掛了3年之后,出人意料地落到了山東濰坊順通醫藥和華新醫藥貿易這兩家企業的頭上。
14日,據中央電視臺《新聞30分》報道,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開出巨額罰單,上述兩家公司由于控制復方利血平原料,強迫下游生產企業抬高投標價格,嚴重破壞了國家藥品價格招投標制度。依據國家反壟斷法,目前,發改委已責令兩家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山東濰坊順通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合計687.7萬元,對山東華新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合計15.26萬元。據悉,此案為首起壟斷重罰案。
法佑基藥供應
2011年6月9日,山東濰坊順通與遼寧宏達、山東華新與遼寧醫創公司分別簽訂產品代理銷售協議書,壟斷了鹽酸異丙嗪在國內的全部銷量。據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李青透露,簽訂這個協議,第一是約定這兩家公司分別獨家代理了國內僅有的兩家鹽酸異丙嗪生產企業所生產的鹽酸異丙嗪原料;第二是約定這兩家鹽酸異丙嗪的生產企業沒有經過這兩家公司的授權不得向第三方發貨。然而,上述兩家山東公司事實上為關聯企業,其中一家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另一家公司的負責人。
“很明顯,這些行為都帶有壟斷性質,面對日漸突出的基藥供應缺失的矛盾,解決基藥困局就是當務之急,只是上述兩家公司做了出頭鳥,希望反壟斷法能持續為基本藥物的有效供應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在基藥市場摸爬滾打多年的某資深人士聞訊后不由得發出這樣的心聲。
而東南大學衛生法學研究所所長張贊寧在接受采訪時則認為:“通過反壟斷法保障基藥供應,是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作為國內首起藥企壟斷重罰案,在某種程度上為治理壟斷和變相壟斷,提供了可資借鑒的范本,也為解決現實的基藥產品鏈矛盾探索了新辦法與途徑。”在他看來,復方利血平并不是個案,其實還有很多這樣的例子。透過這個案例,傳遞了一個信號——如何避免市場經濟結構不平衡,避免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將漸漸納入監管者的視野,并為壟斷行為造成的市場受損者提供救濟渠道。
鏈條上的焦慮
不過,通過法律保障基藥供應市場秩序是底線的守護,首起醫藥行業的巨額反壟斷案不僅震蕩了整個醫藥行業,還給行業帶來了一些冷思考。畢竟復方利血平只是基藥供應鏈上顯露出來的冰山一角。透過這個表象,可以發現,基本藥物各品種的供應鏈數據庫建設、需求與供給平衡、供應預警等方面都值得行業反思。比如注射用魚精蛋白、紅霉素等廉價藥緊缺曾引起社會關注,之后通過干預才保證供應,但如果短缺情況與公共疫情同時發生怎么辦?
對此,石藥中諾副總經理趙國林從產業的角度進行了分析。就基藥而言,有一個普遍的現象,那就是有些基藥價格低、需求量卻并不大,進而造成了生產和原料供應企業都很少,無論是哪個環節有震動都會帶來很大的影響,因為資源往往集中在少數企業手上,這樣容易帶來違背市場規律的行為,復方利血平并不是個案,其實還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從平時的市場來看,企業最大的困擾就是行業內的惡性競爭。試想,當基藥的利益鏈被切斷之后,產品鏈也就不復存在了。”趙國林分析說。
尤其是在基藥實行省級統一招標后,中標企業為了維持得來不易的市場份額,往往要忍氣吞聲。前幾日,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稱,他在各地的基藥使用情況調研中也發現類似的情況:“我認為,基藥的使用也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基藥的微利讓醫生缺乏使用的積極性,作用反導回去,上游就會出現斷層。另外,各地的地方增補目錄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基藥的使用,綜合因素使然,基藥的上游環節也就很煎熬了。”有專家認為,法律武器是底線,今后,醫藥行業打破壟斷的最好辦法還是引入更多的競爭者。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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