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國家層面還在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制度之時,一些省份正悄然為非基本藥物放行,允許它們再度進入基層醫療機構。
最早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安徽省近日推出了基層醫改的最新版本允許中心衛生院在國家版基本藥物和省補充目錄藥物外,從新農合藥品目錄和醫保目錄中,增加不超過總量15%的藥品。
在此之前,山東、浙江、江蘇等地已有非基本藥物進入基層醫療機構的先例,有的甚至把增補藥物的權力下放到縣一級。
而2009年8月底正式出臺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規定,基層醫療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307種基本藥物。
針對地方“放水”的現象,衛生部藥政司人士表示,理想的狀態是全部使用國家基本藥物,“連地方增補都沒有”。但是,他同時承認,考慮到基層穩定,衛生部也不是過分苛求嚴格執行,實際上默許了地方為非基本藥物“開口子”。
而在某跨國藥企駐長三角人士看來,這反映了基本藥物制度不夠完善嚴密,也不排除藥企持續公關的作用。
地方紛紛“放水”
根據安徽省此次推行的基層醫改新規,在保證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不少于采購金額70%的前提下,允許中心衛生院從新農合及醫保藥品目錄中適當增加配備部分臨床藥物,增配部分的采購金額不超過每月總采購金額的15%,同時必須實行網上采購和“零差率”銷售。
山東省衛生廳藥政處處長耿林介紹,山東省自2010年3月1日起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三個月后,省長帶隊調研時基層普遍反映藥不夠用。據此,山東在省級目錄增補216種藥品的基礎上,又開了一個口子,即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中心可以分別再選擇60種和30種非基本藥物,同樣實行零差價銷售。
當時,山東省這一政策只是“試行”一年,到今年7月1日截止。不過,后來又延續到今年年底。“這是基層醫務人員和老百姓的需求,基本藥物制度的推行需要一個過程。”耿林說。據悉,青島甚至允許一家運行良好的衛生院使用200種非基本藥物。
浙江省則在省級增補目錄之外,增加了50種非基本藥物。江蘇省衛生廳藥用處處長趙淮躍介紹,該省放權到縣,縣級可以選30個自主目標,市級選60個。
而北京市一直就沒有嚴格執行政策,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同時,仍在加價銷售非基本藥物,品規達到一萬多個,遠遠超過基本藥物。
基本藥物“管得太死”?
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以來,用藥目錄數量少、品種不適應的呼聲一直未斷。
“土霉素已經開不出去了。”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雙崗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院長李鑫說,307種基本藥物
中有的已經明顯過時,基本藥物目錄顯然需要調整。
安徽省肥東縣梁園鎮衛生院院長俞義年則反映,基本藥物目錄欠缺靈活,比如一些抗腫瘤的藥未包括在內,影響了這類患者轉診到基層進行康復治療。
江蘇省南京市淮海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白下區中醫院“下沉”而來,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醫院副書記張杰告訴記者,原白下區中醫院是二級醫療機構,日常用藥量在600-1000種,如果嚴格按照基層的用藥目錄,該院一些特色專科如血管瘤科、骨傷科就無法開展業務。
即使地方自行增補也并不能滿足這種需求。國務院醫改辦專家組在調研時發現,即使是增補最多的幾個省市,基層醫院也覺得藥物不夠用。
江蘇省衛生廳藥政處處長趙淮躍說,蘇南地區有的鄉鎮衛生院收入已經過億元,東部地區一些基層醫院的用藥水平和服務能力甚至超過西部地區的一些二級醫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對前者影響比較大。
最直接的反映就是病人流失,醫務人員收入下降。浙江省農村衛生研究中心教授沈清表示,原來省內發達地區業務骨干年收入達十多萬甚至20多萬,病人流失后收入大幅下降,醫療骨干積極性受挫紛紛離開。
沈清建議,應允許地方試點基層醫療機構零差價銷售非基本藥物。他說,這有一個經濟承受力的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配套:其一,限定非基本藥物占藥品總采購金額的比例上限,二是對次均醫療費用和醫療總費用實施“雙控”,三是非基本藥物管理體系仍舊與基本藥物分開,并且在報銷比例上加以區別。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保處處長沈煥根也建議,放開對基本藥物用藥種類的限制,通過零差率銷售來緩解“看病貴”的問題。
東部沿海某省份醫改辦的人士告訴記者,發改委系統也認為基本藥物制度應有所調整。在今年7月一個系統內會議上,東北某縣代表直言“基本藥物制度管得太死”。
“基本藥物制度不改,肯定要出問題。”衛生部政策與管理專家委員會駐上海專家認為,制度不可能推翻重來,但藥品零差率銷售會是政策底線。
來源:米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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