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藥物制度再調整:年內藥品重回統一定價?


    時間:2011-08-25





      國家發改委日前召開基本藥物統一定價座談會,初步確定41種基本藥物實行統一定價,年內即將推出。幾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醫藥界人士均表示,這應該是初步確定的意向,最終統一定價的基本藥物品種數量可能還會調整。


      “招標的藥品上千種,僅規定那么幾十種能有多大作用?”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如是說。


      再議“統一定價”


      基本藥物統一定價并非是個新話題。


      早在新醫改方案制定的過程中,基本藥物統一定價便是爭論的議題之一。但在最終出臺的醫改方案當中沒有寫入統一定價的政策。


      隨后,安徽的“雙信封”招標采購模式逐步確定并在全國推廣。但在安徽模式推廣的過程中,基本藥物招標“唯低價是取”的狀況日益突出。


      “唯低價使招標過程發生了扭曲,藥品價格混亂。而且,地方政府部門對此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一味的將低價中標當成政績,進行降價比賽。實際上,這是存在很大隱患的。”于明德如是說。


      由于藥品中標價格過低,一方面這使藥品的質量出現隱患,此前發生的“蜀中制藥”事件便是一例。


      另一方面藥品生產企業不得不停止生產中標價過低的藥品,在這一過程中,不同藥品生產企業的格局也發生了變化。


      “眾多小的制藥廠不必考慮藥品標準,不必考慮藥品的研發投入,也不用為保證藥品安全而達到足夠生物利用度,他們的生產成本當然會比大制藥企業低很多。”修正藥業浙江分公司經理王偉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現在應該是大的制藥企業比較希望能夠實行統一定價。”一位醫藥界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說。


      據記者了解,對統一定價的藥品品種國家將分批確定。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將按照循序漸進、分期分批的原則逐步實行國家統一定價。



      “由于西藥在評價標準方面比較明確,統一定價的藥品品種應該會先從西藥開始,再逐步將中成藥納入進來。”前述業內人士如是說。


      統一定價與新醫改方案矛盾?


      從目前的情況看來,統一定價的政策更多的會受到大企業的青睞。


      “在實行統一定價的情況下,新的招標體系就可以不招價格,而重點考評企業產品的質量和服務。這樣的招標方式,肯定就會對大企業比較有利。”前述醫藥界業內人士分析。


      王偉英認為,通過這樣的定價方式,一方面既能夠保證制藥企業生產合格藥品時獲得相應的利潤,另一方面能夠加強對中標藥品質量的評價和監督,淘汰那些質量不合格的制藥企業。



      “對于藥品來說,質量肯定是最重要的。”王偉英說。


      不過,這更像是關于基本藥物統一定價政策的理想化狀態。事實上,在早期討論的過程中,不少質疑認為政府很難給藥品合理定價,甚至有向計劃經濟回歸的嫌疑。當時的不少制藥企業也因為擔心定價不合理,而并不贊成統一定價。


      “對于藥品生產企業而言,肯定更多采用市場定價機制是最好的。但因為醫療機構壟斷,市場機制不起作用,不得已又引入了招標采購,而招標采購又出現唯低價的狀況。這一系列的因素帶來了現在的狀況。”于明德如是說。


      按照新醫改的方案,目前確定的藥品定價機制是,“國家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在指導價格內,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統一采購價格。”


      在這種機制下,國家制定的指導價相當于一個天花板,招標價不能超過這個標準。


      “按照這個定價機制,實際上真正掌握藥品定價權的是省級招標部門。”于明德說。



      如果實行基本藥物統一定價的話,則意味著相應的招標藥品不能低于這個統一定價,實際上是又劃出了一個藥品招標的價格下限。

    來源:21世紀網-《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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