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我是在去高州探親的路上突然病倒的,要不然在高州看病,我參加的農村合作醫療一分錢都不能報啊!”(廣西農合規定在外地突發疾病的回當地可報銷30%)一位突發心臟病的廣西劉伯說起農村合作醫療一臉無奈,“為什么我們在廣西縣級醫院做手術就能報銷40%,而在高州縣級醫院做手術卻一分錢都不能報呢?為什么自己不能選擇自己喜歡的醫院看病呢?”
出生于貧農、第一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鐘煥清將許多農民的聲音帶到北京兩會上。他強調,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無論他們是在國內的哪家醫院看病,在同級醫院都應該享受相同待遇的報銷比例,而不應該受到地方的限制,降低報銷比例甚至不予報銷。這樣嚴重違反了農民的意愿,他們有權選擇到自己認為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醫院看病。話音剛落,坐在一旁的廣東省人大主任歐廣源立即拍案叫好。
如今為了限制農民在當地看病,農村合作醫療在報銷政策上具有明顯的傾向性:如到當地醫療機構就醫住院的,個人自付經費起付線俗稱“門坎費”低200-300元、報銷比例高40-60%,而到其他醫療機構就醫住院的,個人“門坎費”高500-700元、報銷比例低20-30%。
像文中的廣西劉伯,他多年前就患風濕性心臟病,但因為家窮一直沒治療。今年他病情突然加重,經多方咨詢,高州市人民醫院做心臟病手術技術好、費用便宜,換一個瓣費用約2.4萬元,而在當地卻要4萬多元。在當地農村合作醫療最高可報銷1萬,在當地縣級醫院做這種手術可報銷40%。那么劉伯自己要付費用約3.6萬,但如果在高州醫院治療就算一分錢不報銷,總的費用也才2.4萬左右。既然在高州看病更能幫他減輕負擔,為什么要限制他在當地看病呢?
當談到剛從鬼門關里出來的電白縣樹仔鎮登樓村的林雙時,鐘煥清的眼睛濕潤了。
林雙在10年前就被查出患有心臟病,在去年7月初,病情加重厲害。他在電白參加農合,按規定他在電白治療可以報銷50%,而在高州他只能報銷30%,于是他選擇在電白就醫。治療近一個月,花了1萬多元,仍呼吸困難,急轉送到高州市人民醫院救治。經檢查診斷為主動脈瓣二瓣化畸形并中度關閉不全、二尖瓣重度關閉不全,心衰Ⅳ級,感染性心內膜炎、肺感染,病人隨時會出現心跳驟停危及生命,在該院多次出現心衰送重癥監護室搶救,并下了病危通知書。該院全院大會診,實行特醫特護,經過5個多月的治療,花了10萬多元,林雙才得以康復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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