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宣布,將對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等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實施電子監管,以進一步加強藥品管理,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和濫用。
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是市民常用的鎮咳藥品,一旦大劑量使用,極易造成濫用成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則易出現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提取麻黃堿制造冰毒等。
國家藥監局稱,凡生產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的企業,應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藥品出廠前,須按規定在上市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印(貼)統一標識的藥品電子監管碼,并按國家局要求做好入網、賦碼和核注核銷工作。
2012年1月1日起,對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銷售。
來源:藥品資訊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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