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價格管理新規被指漏洞不少 恐倒逼藥價走高


    時間:2010-07-08





      一個月前,七家醫藥等相關行業協會收到了國家發改委制定的《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然而,原本立足于降低藥價的新辦法卻并不被業內人士所看好,甚至有專家質疑,這個充滿了計劃經濟色彩的新辦法將導致藥價不降反漲。

      新規被指“執行難”

      在昨日召開的“中國醫藥企業營銷高峰論壇”上,正在小范圍內征求意見的《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成了談論的焦點,而這個文件曾一度被寄希望于完成我國第26次藥品降價的重任。

      “比計劃經濟還計劃,執行起來幾乎不太可能。”談到尚未正式發布的新辦法,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牛正乾和多位業內專家一致的態度是:不看好!

      按照征求意見稿,出廠價、流通加價、零售價都將成為政府監管的對象,甚至每一個環節都設定了明確的上限。

      “但醫改的重點和難點,本應是改體制、改醫院,改醫生,而恰恰這三條都沒動。”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另一位副會長王波分析,眼下相關部門更熱衷于“另一頭”的改革,即改藥品、改藥企、改流通體制。

      對此,中國社科院經濟所教授朱恒鵬的意見是,盡管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存在問題,但關鍵癥結在終端零售環節,只要不解決公立醫院壟斷處方藥市場的問題,再多次的降價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藥價虛高的問題。

      更令人擔心的是,新辦法一旦出臺,可能反而會推高藥價。“廉價藥將被進一步打壓,甚至退出市場,而高價藥、外資藥、獨家藥反而受到這項政策保護,進一步固化利益。”牛正乾認為,新辦法將改變醫藥工業企業和流通企業的結算方式,造成整個產業鏈共同抬高藥價的現象。

      舉個例子,假設某藥的最高零售價為15元,原本藥廠給藥店的供貨價為5元,藥店可以賣14元,也可以賣6元。按新辦法設定加價上限40%,即最多賣7元。藥廠就可能會將供價從5元提到12塊,將7元差價返還給藥店,但藥店售價只會高于12塊,而不會再出現6元。

      專家稱存多個漏洞

      “這個征求意見稿即使要出臺,也可能會有較大的修改。”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問題,牛正乾還指出,新辦法中有多條款項存在問題,比如第19條,列舉了六個被允許實行單獨定價的標準。

      其中一條標準為“1993年1月1日之前在國外獲得專利并處于行政保護期藥品至國內上市20年內在價格管理上按照專利保護產品對待”,違背了WTO規則。試想1991年取得國外專利的藥選擇在2010年于中國上市,當2012年它在多個WTO成員國失效的時候,卻可以在中國享受保護?

      再比如“中成藥主要原料均使用GAP藥材或者使用較高等級的藥材……”這條標準,GAP僅是一個推薦標準,在GAP藥材基地生產出來的中藥材,很難認定它比其他產地的中藥材質量更高。

      諸如此類,牛正乾一一列舉了征求意見稿中出現的多個漏洞。

      雖然對新辦法能降低藥價不抱希望,但與會專家均認為,政策動向和企業存亡密切相關。發改委的“板子”已經高高舉起,何時落下,用多大的力度落下,以及落在哪家企業身上,仍是未知數。可以肯定的是,核查如此多品種藥物的期間費用率和銷售利潤率,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來源: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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