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或7月初,北京市首批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將完成,這批藥品占北京藥品市場銷售金額的80%。北京市衛生局局長方來英6月18日透露,藥品集中招標全部完成后,北京市公立醫院的藥品將實現“同城同價”,整體藥價預計降低20%。此外,北京正在建藥品價格數據庫。(6月19日《北京日報》)
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一直深深困擾著百姓的生活,而看病貴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藥價虛高,藥品價格遠遠超過其所承載的實際價值。為了降低藥品價格、造福百姓,有關部門發布過幾十次藥品限價令,但是藥品“同城不同價”,藥價虛高的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百姓對此很不滿意。蘆筍片從出廠到患者手中翻13倍,更是藥價虛高的典型例證。北京對全市公立醫院藥品實行集中采購,公立醫院部分診療藥品實現“同城同價”。從減少藥品流通環節、降低藥品價格的角度講,這樣的新規值得期待。
但是,要真正實現藥品“同城同價”,讓百姓得到藥價實惠,還有很多工作可做。一要避免因為集中采購導致少數企業壟斷藥品市場,剝奪百姓的知情權與選擇權。二要防止藥廠、藥商把原有藥品改頭換面,按“新藥”重新定價。架空藥品“同城同價”新規。
藥品集中采購的好處在于減少了藥品流通環節,因為采購規模巨大,也增加了采購方的定價話語權。理論上,此舉有利于價格實現零售價與出廠價對接,使上游藥廠讓利,讓下游消費者受益。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采購規模愈大、采購愈集中,參與采購環節人員的腐敗機會愈大。據媒體報道,部分地方政府大宗采購商品價格遠遠超出了市場零售價格。比如出廠價15.5元的蘆筍片賣到213元,其重要原因是藥品投標報價指導價定得過高。因此,有關部門應該未雨綢繆,更新監管機制,增強藥品采購招標工作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厲打擊商業賄賂,避免集中采購演變成了集中腐敗,藥品“同城同高價”。
據介紹,藥品“同城同價”只限于4000多種診療藥品,還有近十萬種藥品屬于市場定價,這近十萬種藥品各醫院可自由定價。也就是說,這些藥無論中間加了多少價,都屬于企業個人行為。如果藥品“同城同價”的范圍過于狹窄,其意義也將大打折扣。既然政府部門規定藥品“同城同價”,就應該全面“同價”,而且要“同低價”,從根本上解決藥價虛高問題。
更為重要的是,還要防止原有藥品換馬甲,按“新藥”重新定價。政府部門規定藥品“同城同價”以后,對于百姓比較熟悉的便宜藥品,公立醫院想集中漲價并不容易。但太多的新聞事實告訴我們,有關部門對什么藥品限價銷售,這些藥品就會淡出人民的視野。不僅醫院、藥店不賣限價藥,而且藥廠也不生產限價藥。價格高昂,同種療效的“新藥”馬上被“開發”出來,迅速上市。這儼然成了醫藥界的“公開秘密”。改頭換面的方式五花八門,有的在不改變藥品成分及含量的情況下,僅通過改變藥品包裝或者名稱來提高價格;有的在藥理作用及臨床適應癥沒有任何改變的情況下,通過改變劑型、規格等達到提高藥價的目的。
媒體曾報道,抗菌藥氧氟沙星共有52個名字,羅紅霉素共有40多個名字,頭孢三嗪有30個名字、復方胺酚烷胺膠囊有感康、太福、永龍、快克、感邦等20多個小名……花花綠綠的“一藥多名”不僅讓患者犯迷糊,也讓醫藥專家也無所適從。
所以,我認為,要真正實現藥品“同城同價”、降低藥價,除了嚴格監管藥品采購環節以外,還要杜絕老藥品換新馬甲。從藥品定價的層面來看,可以實行藥品按成分定價,不以藥名定價的辦法,保證藥品性價比。還可以考慮建立新藥報批公示制。發動公眾參與監督,對于制造藥品馬甲的藥企采取嚴厲懲罰措施。
總之,只有多管齊下,才能讓藥品“同城同價”真正成為遏制藥價虛高的利器。改變藥價利潤翻13倍的怪現象。
來源:東方網 作者:劉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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