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院的改革與發展比綜合性醫院更加困難,特別是在如何發揮中醫藥特色和競爭力優勢上困難重重。中醫專科專病、中藥特色制劑是中醫院過去引以為自豪的看家本領,但現在也遇到諸多發展的瓶頸。這其中,醫院中藥制劑的發展尤其困難。由于國家對中醫院院內制劑按照GCP的標準嚴格執行,任何院內制劑都要經過申報、審批、倫理委員會考察和嚴格的臨床驗證,在保證療效和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被批準使用。此外,中醫院的制劑室要想達到GMP認證,在生產場地、技術要求上都難以達標。可以說,用西藥生產的量化指標來規范中藥制劑的生產,將西藥的檢測標準用于中醫院自配制劑的檢測,這本身就具有不合理性。不少縣中醫院和個別地級市中醫院的制劑室因此而萎縮甚至關閉,累及中醫專科的建設,中醫特色的體現,令中醫院有苦難言。
隨著《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頒布和新醫改政策的推進,中醫藥制劑已看到了曙光。現在,對于中醫院確有療效且可以提供5年以上臨床應用證據的院內制劑,可以簡化審批手續。對此,我們需要用長遠的眼光,改革的精神,合作的態度,求實的作風來推進中醫藥制劑工作的發展。相信在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下,以法律為指導,以資本為紐帶,以中醫院為主體,以中醫專科為平臺,組建區域性中心制劑室,共同規劃、研究、開發、生產、使用、調濟、銷售中醫藥制劑,定能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支持中醫專科建設,實現優質資源共享,為中醫藥的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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