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存利益鏈致藥價難“退燒” 明規定不敵潛規則


    作者:李子君    時間:2010-06-03





      面對公眾對虛高藥價的無奈和憤怒,從國家到地方一再推出各項措施,旨在為藥價“降溫”。北京市發改委日前發出通知再度明確,北京地區醫院藥品加價率不得超過15%。

      對于藥價虛高的癥結,業內人士表示,長期存在的藥品銷售利益鏈條,讓一直“高高在上”的藥價短期內很難“退燒”,“藥品銷售的盈利已經成為部分地區重要的收入來源,如果沒有全方位的調控,短時期內是不可能有太大成效的”。

      規定很明確 進價基礎上最多加15%

      根據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價格管理的通知》,北京市發改委提出,規范藥品流通環節的加價行為,本市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銷售藥品,應嚴格執行以實際購進價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加價率的作價規定,也就是說,無論藥品由哪家醫藥公司供貨,醫院在進價基礎上最多只能順加15%的費用。

      同時,北京還將有計劃地對定價藥品進行復核,對實際交易價格嚴重偏離政府指導價格的,要重新核定,及時降低零售指導價格。對價格偏高、社會各方面反映較多、由市場調節價轉為政府定價的藥品,進行成本監審,防止生產企業虛列成本、虛報價格。

      此前,國家發改委也曾提出四項舉措降低虛高藥價,其中包括在取消醫院藥品加成的過渡期內,擬在不突破現行15%加價政策前提下,適當調低高價藥加價率,相應提高低價藥加價率,以調動醫院使用低價藥的積極性。

      利益鏈很長 政策難阻藥品層層加價

      盡管國家發改委和各省市相繼出臺政策試圖調低藥價,但實際情況遠沒有人們想象得那么簡單。

      因“天價蘆筍”曝光,藥價虛高這一頑癥近日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一種出廠價僅15.5元的蘆筍片,經過醫藥公司、醫藥代表、醫生等諸多環節,最后以213元的售價賣到患者手中,利潤率高達1300%。

      “每種藥出廠后都至少要經過七八道環節才能進到醫院的藥房,其中每一方都將藥品加價賣給下一位買藥者,加價幅度在10%-50%。”在北京經營一家醫藥健康產業投資集團的陳先生告訴記者。

      據陳先生介紹,一般情況下,藥品從生產廠家到患者手里要經過醫藥代理公司和醫院兩個主要環節,每個環節中間還會增加配送公司,也就是一級分銷商、二級分銷商,甚至更多。“一種藥出廠后,價格像滾雪球一樣滾成了醫院標價簽上的數字。因為別無他選,患者只能自己承擔高得離譜的藥價。”

      “比如北京藥廠生產的藥,不可能直接賣到廣東,這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各級分銷商和醫藥代理公司,大家都需要獲利。”陳先生告訴記者,根據各省區市的不同情況,分銷商的數量和加價幅度也不相同,“其實就像這些年房價一直降不下來的道理一樣,藥品銷售的利益鏈條關系到部分區域和行業的經濟利益,這部分的盈利甚至可能成為一個地區重要的收入來源”。

      陳先生認為,利益鏈條一旦斷掉,后果將不堪設想。“解決藥價虛高,還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改革,如果沒有全方位的調控,短時期內是不可能有太大成效的。”

      醫院藥企“心有靈犀”? 藥價暗含醫院六成回扣

      也有一些人士認為,醫生回扣是虛高藥價的主要推手,當藥品從生產廠家一路走到藥品終端代理商手中,醫院和醫生照樣可以以各種名義再在藥品價格上加碼。“以藥養醫”政策不改,虛高藥價就難降。

      有媒體近日披露,賄賂院方是所有藥品代理商都“熟悉”的一道程序。因為很難找出一種特效藥,也很難說一種藥是其他藥所不能替代的,所以醫院可買可不買,這也被一些業內人士稱為“在中國做藥生意的最大秘密”。

      而一份來自中國社科院的調研報告則更讓人驚訝,藥物政府招標價格中,包含了60%的給醫院或醫生個人的返點和回扣空間。

      調研報告負責人、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朱恒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各省份今年實施的基本藥物省級集中招標采購中,部分基本藥物中標價格明顯高于此前衛生院的實際采購價格。二三級醫院采購藥品時普遍存在藥品供應商按照名義批發價的一定百分點數向醫院返還現金的現象,所以二三級醫院的名義采購價(往往也是政府招標價)明顯高于藥企實際得到的采購價。而“15%藥品加成率”規定、“以藥養醫”機制,也使醫院偏好高價藥,藥企報價也有了相應“默契”——報給招標單位的價格虛高。

      “虛高藥價”遭遇“躲貓貓” 醫院負責人三緘其口

      對“醫生回扣”問題,多家公立醫院負責人均三緘其口,拒絕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有的負責人更是明確表示,“采訪什么內容都可以,但關于''虛高藥價’,一律不回應”。

      在屢遭拒絕后,接受記者采訪的北京大學人民醫院院長王杉對“醫生回扣”予以了否認。王杉表示,公立醫院的藥品采購是通過政府招標的采購平臺進行的,包括藥價制定和藥品銷售,整個過程合理合法,全部是在陽光、透明的條件下進行,因此,從根本上解決“藥價虛高”問題,并不應先從醫院和醫生入手。

      “對患者來說,高藥價確實是一個十分沉重的負擔,醫院能做的就是繼續加強保障性醫療,逐步提高為患者服務的標準,在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努力為患者控制醫療費用,以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王杉表示,相信大多數醫院都會按照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和規定購藥、賣藥。

    作者:李子君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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