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進價由最高零售價“倒推”得來?


    時間:2010-05-27





      一個藥品,從出廠到最終銷售到患者手中,要經過幾個環節?藥品又將在哪些人手中抬高價格?在看似簡單的“生產企業——藥品經銷商——醫院”的利益鏈條里,利潤是如何分配的?記者近日采訪了該利益鏈條中的每個角色,揭示其中的秘密。“雖然物價局對藥品最高零售價進行了限定,《關于進一步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的意見》也要求,醫院的加價不得超過15%,但醫院還是有辦法獲得高于這個數字的利潤”遼寧省一家醫院的院長說。

      該院長自曝內幕,“以我們醫院提供給患者的一種糖尿病常規治療用藥為例,醫院的售價是28.6元,是物價局規定的這種藥物的最高零售價。 ”院長介紹說,如果查醫院的賬目,這個藥的采購價是24.87元,賬目顯示該醫院用24.87元每盒的價格采購到了這種藥,順加15%的點,是28.6元,既沒超過15%的最高加價率,也沒超過物價局規定的最高零售價,很合規矩。

      這是因為采用了“倒推”模式,醫院的進價是依據最高零售價倒推得來的。實際進價是多少? 14.87元。每盒藥,醫院可以得到10元的回扣。

      已經在醫藥銷售領域工作10多年,資深醫藥代表王莉(化名)告訴記者,藥廠生產出藥品來必須要經由流通環節來實現進入市場,也就是說,必須要經過藥品經銷公司,依據藥廠與經銷公司對開拓市場的不同分工,利潤的分配就至少形成三種典型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藥廠在定價時,已經帶出了給醫生的回扣,在這個模式里,醫生開藥后,藥廠會給醫生10-30%的回扣,所以,這個藥品的出廠價就很貴了。

      第二種模式是,藥廠只提供藥品,由經銷公司來帶醫生提成,在這個模式里,醫生開藥后,經銷公司要給醫生20-50%的回扣。

      第三種模式是,藥廠和經銷公司都不負責醫生的提成,這一部分完全讓利給醫院,由醫院來自行分配給醫生的提成。在這個模式里,醫院在承諾某一時段一定會完成藥品銷售量的前提下,得到大部分利潤。

      王莉表示,醫生在整個藥品利益鏈條中不明確出現,卻隱含在某個利益環節里,收益最豐厚。只有一類藥品不必走以上三種模式,即“暢銷藥、新藥和特別牛的藥”。當然,無論是哪種模式,最終經濟受損的都只能是患者。


    來源: 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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