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共享 網售處方藥迎解禁?


    時間:2016-06-28





      健康醫療大數據被視為激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意見中提出,將加快建設和完善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電子處方等為核心的基礎數據庫。鼓勵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采集、存儲,加強應用支撐和運維技術保障,打通數據資源共享通道。到2017年底,實現國家和省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以及全國藥品招標采購業務應用平臺互聯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門健康醫療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格局。


      構建健康醫療大數據共享平臺對于移動醫療和醫藥電商行業有著重大意義。在目前的醫療行業中,處方信息多掌握在醫院手中,需要由執業藥師開具。一位醫藥電商平臺負責人表示,如果能夠實現電子處方共享,便意味著醫院處方外流,對移動醫療企業來說是巨大的紅利。同時,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的意見也向醫藥電商行業釋放了積極信號,隨著跨部門健康醫療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格局的形成,這或許會推動網售處方藥加速解禁。


      銷售處方藥一直是多數醫藥電商難以觸及的“禁區”。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公布的《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這項規定被業內視為處方藥可以在網上銷售的依據,但在過去兩年中,網售處方藥未能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位醫藥領域研究人士表示,一旦電子處方放開,最直觀的好處就是老百姓根據醫生開具的電子處方,可以在藥店、網上等醫院以外的地方買藥,避免在醫院排長隊等問題。


      事實上,在新醫改加速落地的浪潮下,已有連鎖藥店通過聯合互聯網企業開始探索創新模式。此前,老百姓大藥房與互聯網醫院平臺微醫達成合作,通過藥店+在線問診模式搶占處方藥市場。


      互聯網醫療大事記


      2014年5月


      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布《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2015年7-9月


      國務院出臺《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提出發展基于互聯網的醫療衛生服務,探索電子處方等網絡醫療健康服務應用


      2015年12月


      烏鎮互聯網醫院開出了第一張互聯網醫院電子處方


      2016年6月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2017年底基本形成跨部門健康醫療數據資源共享共用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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