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開藥價也需同步放開醫療服務價格


    時間:2015-07-27





      “醫改核心就是價格機制的改革,放開藥價也需同步放開醫療服務價格。”在近日舉行的“推進公立醫院改革開啟就醫新時代”暨新華網中國公立醫院改革主題宣傳平臺啟動儀式上,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醫藥政策室主任傅鴻鵬在發言中表示在“以藥補醫”機制未能破除、醫院績效和醫生薪酬制度改革未能突破之前,即使實施支付價改革,仍然存在著醫生誘導需求、推高藥價和費用的風險。


      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意見》,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藥品價格。麻醉、第一類精神藥品仍暫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


      而對于放開藥價,傅鴻鵬認為,這是一個契機,配套政策應同時跟進,如醫療價格這一塊可同步改革。“我的觀點是應該在放開藥價的同時也要同步全面放開醫療服務的定價,同時配合支付制度的改革,比如總額預算、按病種付費等,否則,單純的放開藥價不是一個好消息。”


      據了解,在目前可參照的國際成熟模式中,基本上都是醫院不開設門診,全科醫生不負責賣藥,支付價針對社會藥房實施。但在中國,支付價政策對象主要是醫院,醫院將如何與支付價博弈也存在諸多變數,管理難度增加是必然趨勢。


      傅鴻鵬認為,導致藥價越招越高并不是因為市場機制引起的,而是因為扭曲的市場格局,因為醫院要靠賣藥來生存。但由于近年招標力度的加強,放開藥價短時期也不會引起藥價大幅上漲。


      他分析說,“除了最高零售價限制以外,還有招標定價的門檻,這道門檻已經把主要用藥的價格都管起來了,因為這第二道門檻還在,對于競爭充分的藥品藥價短期內不會出現太大波動。但對于新藥和進口專利藥來說,招標是控不了價的。對此,政府限價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關口作用,但在取消最高限價三五年之后,隨著新藥越來越多,可能就有問題了。”


      “解決‘看病貴’涉及到國家經濟總實力和百姓就醫需求總體平衡的問題。而在一個比較完善的醫療制度體系里,一個國家應該規劃出每年投入到醫療衛生上的比例,然后統籌資源的利用,這樣才有利于合理界定并解決‘看病貴’的問題。”傅鴻鵬說。


    來源:醫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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