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常見藥地高辛片漲價十倍,成都十多家藥店買不到背后:
僅兩家藥企組織生產中間商囤積居奇
地高辛片價格暴漲追蹤
核心提示
藥店
“大概從今年三四月份開始,地高辛的進價就漲到差不多68元,我們去年10月份以后就沒有再進這種藥,我們上次進貨價格只有6.9元。”德仁堂商品部馮毅經理告訴記者。
業內
成都地奧集團成都藥業總經理楊宗輯表示,地高辛片等低價藥并非獨家品種,具有生產資質的企業有多家,一旦該藥品有利潤可圖,就會引起其他藥企加入競爭,市場價格會趨于平穩。
6月1日起國家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心臟病常見藥品地高辛片等價格上漲了10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本報6月7日曾做報道.
據了解,地高辛片主要用于治療先天性心臟病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屬于低價藥品。其價格暴漲的原因是什么?與6月1日開始實施的藥品價格改革有直接關聯嗎?成都商報記者昨日走訪市內多家藥店,并采訪業內人士,了解了相關情況。
價格暴漲與藥價改革無直接關聯
“好幾個月沒有賣啦,地高辛漲價漲得兇,成都市面藥店幾乎都沒有。”位于總府路的成都同仁堂一名店員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昨日,記者走訪了市內的成都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德仁堂等10多家藥店,均被告知地高辛片已缺貨幾個月。
“大概從今年三四月份開始,地高辛的進價就漲到差不多68元,我們去年10月份以后就沒有再進這種藥,我們上次進貨價格只有6.9元。”德仁堂商品部馮毅經理告訴記者。據馮毅、介紹,另外一種藥品甲氨蝶呤片的原進價為19.1元,現在的進價也飆升至50元,藥店不敢進貨。
不過,從價格調整的時間節點看,地高辛片的調價行為發生在今年5月份以前,而非6月1日藥價改革實施之后,業內人士認為,二者并沒有直接關聯。
德仁堂集團總經理鄒康祿告訴記者,地高辛片屬于低價藥品,原料藥全靠進口。而為保障低價藥生產供應,國家發改委去年4月份就發出通知,對低價藥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在日均費用標準化學藥品3元、中成藥5元內,由藥品生產經營者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制定具體購銷價格。地高辛片價格也由此放開。
而對于價格上漲,地高辛片生產廠家上海信誼藥廠以下簡稱上海信誼日前發布聲明表示,從2014年9月起,地高辛片原料價格從7.5萬元/公斤逐步漲至2015年1月的40萬元/公斤,價格與成本嚴重倒掛,公司將30片的瓶裝地高辛片出廠價格從2.4元/瓶調整至8.31元/瓶,上漲2.5倍。
“但100片規格的地高辛片已半年沒有生產,也沒有在6月1日以后進行過提價,目前市場銷售的是經營企業的庫存產品。”上海信誼強調稱。這就意味著,地高辛片價格暴漲10倍,也并非出廠價調價所致。
實際上只有兩家藥企在生產
國家食藥監局網站顯示,國內擁有地高辛片生產批文的企業總計有11家,除了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外,還有三精制藥、西南藥業、新華制藥、葵花藥業、九寨溝天然藥業、華潤紫竹藥業、廣州白云山光華制藥、成都第一藥業、賽諾菲杭州制藥有限公司及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陽藥業有限公司。
但據《證券日報》報道,據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中心負責人史立臣介紹,目前實際上組織生產地高辛片的企業僅有上海信誼藥廠和賽諾菲杭州制藥有限公司。“其他企業不生產的原因是在歷屆各省招標中價格奇低,低到生產廠家只能賠錢生產”。
據了解,中間商早在2014年11月就試探性拉高價格,發現市場反應不大,于是就開始大幅拉升價格,于是出現了出廠價8.31元/瓶的地高辛片價格漲至125元/瓶。
不過,藥品價格的大幅提升是否會吸引廠商進入這一領域?成都地奧集團成都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宗輯從藥企的角度,向成都商報記者談了對行業的看法。他認為,對于地高辛片終端零售價存在的巨大差異,藥價會隨著更多藥企加入競爭趨于平穩。因為地高辛片等低價藥并非獨家品種,具有生產資質的企業有多家,一旦該藥品有利潤可圖,就會引起其他藥企加入競爭,市場價格會趨于平穩。
他認為,市場上普藥生產廠家眾多,大面積藥價暴漲的現象應該不會出現,“放開定價,藥企打開合理的利潤通道,提升他們的生產積極性,對患者也是好事,不過藥企要合理使用政策。”楊宗輯說,隨著低價藥價格的上漲,更多的生產者會參與進來,通過市場競爭讓價格回歸到合理水平,既讓生產者有利可圖,又讓消費者能夠買得起。
新聞鏈接
省發改委:開展藥品價格專項檢查
成都商報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經在對地高辛片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調查。而此前,四川省也召開了藥品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會,并從6月1日起,四川已開展為期半年的藥品價格專項檢查。
專項檢查將對10類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這10類違法行為分別是: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藥品的行為;虛構原價、虛假標價、先提價再打折、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集中采購入圍藥品擅自漲價或者變相漲價的行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和改革試點公立醫院不按規定執行藥品零差率政策的行為;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不按照規定執行藥品加價率政策的行為;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不按規定執行低價藥價格管理政策,突破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的行為;政府定價藥品突破最高零售價格銷售的行為;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制度的行為。
來源:成都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