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印發2017版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及實施細則等有關文件。作為時隔5年之后的修訂版,新版評審標準及核心指標強化了對三級中醫醫院感染管理和綜合服務功能部分的要求,并要求各地不得對此進行刪減。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三級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同期發布。
據介紹,此次對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及實施細則等有關文件的修訂,旨在順應醫改不斷深入、中醫醫院的功能定位進一步明確的形勢,對中醫醫院的建設和管理提出新要求。記者對照2012版《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三級中醫醫院分等標準和評審核心指標》后發現,兩版《評審標準》都分為中醫藥服務功能、綜合服務功能、黨的建設3部分。但新版《核心指標》首次對三甲中醫醫院感染管理部分劃定分數線,要求該部分總分不得低于21分。此外,兩版《核心指標》在具體分值要求上有所調整。新版《核心標準》對綜合服務功能部分的總分要求大幅提升,三甲中醫院該部分得分從2012版的不低于300分,提高至新版的不低于340分;三乙中醫院也從2012版的不低于245分,提至280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指出,此次發布的文件是開展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的基本依據,各地對此不得進行刪減。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可遵循“內容可增不減,標準可升不降”的原則,以附加條款的形式體現本轄區中醫藥工作重點、醫院管理實際等。調整后的標準報該局核準后方可發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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