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 黃建銀
我國中醫藥服務貿易的政策
我國服務貿易理論與實踐是建立在“服務貿易比較優勢理論”的基礎之上,中醫藥是我國獨具知識產權和比較優勢的服務產業,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提出了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2009年4月,《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明確了新時期發展中醫藥事業的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強調要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拓展中醫藥服務貿易;2012年4月,國務院轉發了由商務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十四個部委共同簽署的《關于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若干意見》,標志著推動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已經成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隨后,2014年1月,商務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成立了“中醫藥服務貿易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推動中醫藥服務貿易提供了組織保障;世界中聯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際合作司的大力支持下,首個向國家民政部申報成立“服務貿易專業委員會”的申請,并得到了民政部的批準,于2014年10月1日在俄羅斯圣彼得堡召開第十一屆世界中醫藥大會期間,舉辦了“世界中聯服務貿易專業委員”成立大會,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中醫藥服務貿易從業機構和相關專家申請加入該專業委員會,成為第一個開展系統研究中醫藥服務貿易的專業學術研究和中醫藥服務貿易促進的國際性專業機構。
政策措施初見成效
隨著世界新一輪產業結構調整和貿易自由化進程的繼續推進,服務業和服務貿易在各國經濟中的地位還將不斷上升,服務貿易發展整體趨于活躍。世界各國紛紛制定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的發展戰略,歐美等經濟發達國家利用其服務貿易發展水平領先的優勢,通過各種多雙邊的談判要求世界各國開放服務貿易市場,以此擴大服務貿易出口。世界貿易組織(WTO)新一輪談判以及區域性經濟合作(FTA)的談判,服務貿易都成為主要議題。世界服務貿易領域的利益格局將在各方的博弈中重新形成。
中國政府及時抓住世界新一輪產業結構調整和貿易自由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的歷史機遇,在自由貿易區(FTA)談判中將中醫藥服務貿易的國內規制和市場準入納入到自由貿易區談判議題之中。2008年4月,中國與新西蘭在北京正式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這是中國與發達國家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該協定首次就中醫藥服務貿易達成了市場準入協議。協議開啟了利用在自由貿易區談判中,推動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成功先例。
2008年10月,繼中國政府與智利、巴基斯坦、新西蘭政府簽署了雙邊自貿協定之后,中國政府與新加坡政府簽署了第四個雙邊自貿協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在中醫藥服務貿易方面,雙方在FTA服務貿易承諾表和中國-東盟自貿區《服務貿易協議》市場準入承諾清單的基礎上,進一步相互擴大市場準入范圍。新方承諾包括:(1)承認中方兩所中醫大學學歷;(2)允許中方在新設立中醫大學和中醫培訓機構;(3)允許中方在新開辦獨資醫院。中方承諾包括:(1)承諾新方在華設立股份比不超過70%的外資醫院;(2)認可新加坡兩所大學的醫學學歷。借助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談判機制,中醫藥服務貿易市場準入再出佳績。
2014年11月,在中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區談判中,澳大利亞政府承諾了為中國公民提供有效期為四年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服務簽證,該簽證的配額為每年1800名,包括中餐大廚、傳統中醫、中文老師和武術教練;該簽證凡有效期超過12個月,可攜帶配偶及子女。為中國公民提供有效期為四年的公司內部調動在中國和澳洲都有機構的跨國公司內部崗位調動及公司總經理或者同級別崗位簽證。中醫藥服務貿易借助中澳自由貿易區談判,對中醫以自然人流動提供模式進入澳大利亞市場消除了壁壘和障礙。
中國政府出臺專門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政策并成立了“中醫藥服務貿易專家咨詢委員會”,社團組織成立專門的服務貿易研究和促進機構,這標志著我國中醫藥服務貿易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即服務貿易成為國家促進中醫藥海外發展的戰略工具和工作抓手,中醫藥海外發展將從民間自發貿易行為轉向由政府引導、各方面力量參與,以促進中醫藥國際服務的增長、技術進步和國際競爭力為宗旨,以WTO/GATS、FTA等相關國際服務貿易規則為依據,以相關國家和地區市場的國內規制和市場準入為研究對象,以減少和消除技術性貿易措施和壁壘為目的,以推動中醫藥服務貿易漸進自由化為目標,共同開創循序漸進地有序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的新局面。
來源: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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