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當今國際貿易政策愈來愈復雜的環境下,歐盟以防止假藥流入正規銷售渠道為由提高了進口藥品質量監管門檻,這一條令中受沖擊最大的為我國的原料藥行業,包括已經通過歐盟GMP認證的企業。
據了解,從去年7月份起,伴隨著原料藥裝運歐盟,歐盟以外地區的出口商必須以當地主管檢查的機構信函的方式提供這種證明。唯一的例外是:出口國已經得到了歐盟給予的豁免權。然而,迄今為止,并沒有國家被免除出具信函的要求,盡管瑞士、以色列、澳大利亞和新加坡已經要求獲得豁免。
據悉,在我國大力鼓勵制藥創新的政策支持下,制藥企業紛紛強化仿創能力建設,中國原料藥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優勢和機遇已逐步把牢,不僅僅在大宗原料藥和部分特色原料藥的技術、質量、成本水平以及市場規模和占有率方面處于全球前列,而且在藥品生產質量保證體系能力方面日臻完善。
原料藥國際營銷沒有出口認證是萬萬不行的,但獲得出口認證也不是萬能的。原料藥出口必須堅持走國際規范化市場的營銷之路,憑借過硬的競爭實力拿好每一張通行證,依靠高標準藥品質量、高水平質量管理和優品牌企業形象去贏得進口國市場的認可和尊重。
中歐兩大制藥市場建立的廣泛、互利的上下游貿易關系,已經為雙方制藥企業理性解決發展中的新問題提供了必須互相考慮的合作基礎,如果能積極通過政府、行業協會的溝通推動與制藥企業的協調合作,相信中國制藥產業競爭力必定會在出口歐盟的博弈中得到進一步增強。
歐盟此項法規,一方面增加了國內制藥企業的國際化經營成本,另一方面,也為國內制藥企業進一步提升生產質量保證體系水平提出了更高目標。盡管有些“苛刻”,但只要積極應對、爭取主動,還是會“化困為機”的。
來源:中國制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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