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執行基本藥物制度已經五年,近日,有關低價藥的政策被視為對現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否定。有關專家指出,我國現行的基本藥物制度與國家不接軌,與其他藥物區別不明顯,已經名存實亡。
與國際并不接軌
據了解,我國的基本藥物制度同其他國家有較大差異。簡單講,基本藥物制度多被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采用,而發達國家一般也采用形式各異的國家藥物政策。
國際上的基本藥物制度通常有獨立的籌資體系,往往通過財政撥款、捐贈等籌集資金,藥品免費使用,具有福利性質,非洲一些國家以及亞洲的泰國、印度等采用這樣的政策。
發達國家的藥物政策往往通過醫療保險籌資,藥品由醫保按比例報銷,患者要自付一定比例的藥費,但針對特殊人群則可能免除患者自付部分,患者免費獲得藥品。比如澳大利亞的藥品福利計劃PBS規定當特定患者一年的藥品開支超過一定金額后,在此后的12個月內則免費獲得PBS藥品無需支付費用,通常退伍軍人、老年人、殘障人士、低收入群體等可以獲得上述資格。
我國雖然建立了基本藥物目錄,但既沒有實行常用藥物的免費供應,也沒有實行長期用藥的全額報銷。中國的基本藥物制度以“零差率”、“集中采購”和“報銷比例明顯提高”等為特點,但鑒于籌資水平有限,農村地區居民基本藥物實際報銷比例并不高,又由于農村人口大量異地就業居住、而新農合尚無法實現異地結算,基本藥物有限的“福利”也被大打折扣。
與其他藥物差別少
現行的基本藥物制度已經實施近5年,隨時間推移基本藥物與其他藥品的差異卻在逐漸縮小。調查發現,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越來越相似,擴容后的基本藥物目錄包含520種藥物,而2009版醫保甲類藥品目錄也只有503種藥物。據了解,我國基本藥物制度沒有獨立的籌資體系,與醫保目錄藥品相同均依賴各類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籌集資金,如果未來實現“三保合一”,基本藥物和醫保用藥的籌資將完全相同。
據調查,實行醫療機構藥品“零加成”本是基本藥物制度的標志,然而正在推進的公立醫院改革也同樣采用“零加成”政策,基本藥物與其他藥物對醫院的補償機制也將趨同。
不難發現,我國的基本藥物制度與國際上的基本藥物制度有較大的差別,而五年來基本藥物與非基本藥物越來越趨同,基本藥物制度已經名存實亡。此外,由于基本藥物制度名不副實,在其他國家行之有效的雙信封招標采購就只能適得其反了。
我國的基本藥物采購借鑒了起源于印度的“雙信封招標”方式,以省為單位、單一貨源和價低者得等做法使生產企業價格競爭加劇,形成了“一個買方對眾多賣方”的買方壟斷局面,買方具備了超常議價能力,又由于基本藥物沒有獨立籌資體系,拖欠貨款現象比較嚴重,價格接近甚至低于成本、回款又無保障,生產企業供貨不及時甚至停產就不足為奇了。
來源: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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