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篇文章,一位全國人大常委還是全國人大代表說《中醫藥法》應該解決“五化”:中醫藥思維弱化、中醫藥評價西化、中醫藥學術易化、中醫藥技術退化、中醫藥特色優勢淡化,我覺得他說的還是很有道理的,希望這“五化”能通過《中醫藥法》得到解決。現在的中醫“西學為體,中學為用”,等于把我們傳統的東西全丟掉,這不是瞎胡鬧嗎?
我們要把中藥的評價范圍進一步拓展,包括不良反應的評價、臨床療效的評價、包括剛才所說的合理用藥的評價。我們搞中藥發展戰略研究,提出來將來到2020年我們中醫藥總消費在健康服務業當中要占到三萬億;三萬億能搞出多少藥來?到底資源怎么樣?隨著服務量的進一步擴大,健康服務業的范圍和它的規模越來越大,藥品的不良反應肯定會越來越多。我覺得不良反應的評價要關注幾個環節:首先,不良反應出來之后要看臨床應用的對不對;第二,中成藥到底是怎么生產的,比如說這個品種、這個批號、這個廠家的中成藥,是不是按照所批準的工藝和原材料來生產的,還是炮制過后的藥材飲片投料生產,這個差別就很大了。第三,還要看中藥材的選用,中藥材比如像關木通的問題,龍膽瀉肝丸之所以會造成腎衰的不良反應,主要是因為馬兜鈴酸;但是馬兜鈴酸在中藥材的炮制加工過程中會不會毒性降低?這就是相關評價要做的事。
這個課題的成果如何體現需要進一步研究,是不是將來作為第三方的一個評價規范?通過這個研究怎么完善中成藥上市后的再評價?我們怎樣能夠探索出一種真正符合中藥臨床使用規律的評價體系?我覺得這個課題應該把這個規律找到,要做到科學、合理、正確評價,而不是說簡單的用西醫或者西藥評價的流程。我們可以借鑒西藥的評價模式,但自身的創新也是非常重要的。這個評價將來對中成藥上市后的再評價,可能需要把我們中藥自身的問題解決好,而且通過這種評價能夠對我們中藥所產生的不良反應給出一個公正合理的說法,在課題研究過程當中這些可能都需要做進一步的解決。
來源:搜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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