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數發布暨中國住房政策研討會于2021年12月28日召開,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國發院城市與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況偉大發布中國135個大中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數(2010-2020)(以下簡稱“報告”)。
該研究是自2018年連續第4次發布中國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數,通過科學構建住房可支付指數體系測度了2010-2020年中國135個大中城市的房租和房價可支付能力。報告根據理論指標和各國實踐將中國中等收入者住房支付能力劃分為負擔不起、嚴重支付困難、中度支付困難、輕度支付困難和無支付困難5個等級。
報告認為,2010-2020年中國135個城市中等收入者房租可支付性總體呈上升趨勢,房租支付能力上升,不存在房租負擔不起和嚴重支付困難。例如,2020年,35個大中城市有31個城市無房租支付困難,石家莊、南寧、海口、貴陽4個城市存在輕度房租支付困難。
報告顯示,理性預期房價增長率下,2010-2020年中國135個城市房價可支付性先降后升,大多數城市中等收入者不存在房價負擔不起和嚴重支付困難,房價不可支付程度大于房租不可支付程度,房價支付指數分布不均勻,兩極分化嚴重。2010-2020年中國135個城市中一二三線城市以及東中西部城市中等收入者均存在房價負擔不起和嚴重房價支付困難的城市,但一線城市房價可支付性小于二線城市,二線城市房價可支付性小于三線城市,東部城市房價可支付性小于中部城市,中部城市房價可支付性小于西部城市。報告認為,應重點解決一線城市和東部城市中等收入者房價可支付問題。
為識別城市中等收入者是否同時具有房租和房價支付能力,報告構建了2010-2020年中國135大中城市中等收入者房租和房價可支付指數聯合分布,劃分哪些城市既買得起也租得起房,哪些城市既買不起也租不起房,哪些城市買不起但租得起房,哪些城市買不起但租得起房。
報告顯示,理性預期下,2010-2020年135個城市中大多數城市中等收入者既買得起又租得起房,少數城市中等收入者買不起但租得起房,不存在買得起但租不起房的城市。報告認為,未來重點要解決買不起房的問題,租不起房的問題并不嚴重。非理性預期會進一步增加買不起和租不起的聯動,使居民預期回歸理性至關重要。
報告建議,對中等收入者買不起又租不起的城市,為實現“房住不炒”的住房長效機制以及防范和化解住房風險,不僅應控制房租,而且應抑制房價,將房租和房價控制在可支付水平,同時加大保障房建設以及棚戶區改造,重點解決中等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對中等收入者買不起但租得起的城市,在規范租賃市場的同時,應重點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嚴格執行限購、限貸和限價政策,嚴厲打擊住房投機,使中等收入者由買不起變為既租得起又買得起。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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