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山東省濟寧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一場)。發布會由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高魯軍,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閆先東,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周濤,民四庭副庭長董浩,共同介紹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有關情況。
近年來,全市兩級法院牢牢扭住“重點工作突破年”任務目標,堅持借力營商環境營創,針對全市傳統工業企業多、破產案件多、審判壓力大的實際,堅持破產挽救原則,發揮府院聯動機制的強大優勢,深入貫徹“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的指導思想,成功重整、和解27起案件,實現全市法院破產審判工作質效的進一步提升。
一、案例名稱:(2019)魯0812破4、9、10號齊魯特鋼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合并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6月26日,兗州法院裁定受理山東濟寧兗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齊魯特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申請。同年 7月22日,裁定受理齊魯工程裝備有限公司破產重整申請。8月23日,濟寧中院根據山東兗州合金鋼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受理該公司執行轉破產一案,并指定兗州法院進行審理,兗州法院于8月26日立案審理。
(二)審理經過
2019年9月16日,兗州法院綜合考慮齊魯特鋼有限公司、山東兗州合金鋼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工程裝備有限公司、山東全興鍛造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以下合稱“齊魯特鋼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之間法人人格混同情況、持續時間、各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債權人整體清償利益、增加企業重整的可能性等因素,裁定齊魯特鋼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進行實質合并重整。
根據齊魯特鋼等四家公司管理人向兗州區法院提交的重整計劃草案,產業投資人伊萊特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投資6億元參與齊魯特鋼等四家公司的破產重整,除全額保障職工利益4800萬元外,對2000余萬元的稅收債權、15萬元及以下的普通債權全額清償;對普通債權中超過15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一定清償率現金清償和債轉股兩種方案供債權人選擇。經債權人會議表決,各表決組均高票高比例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2020年12月28日,兗州法院裁定批準齊魯特鋼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計劃,標志著山東省唯一一家民營特鋼企業合并重整成功。重整計劃執行期限為18個月。
2021年2月4日,投資人將6億元投資款全部執行到位。
2021年9月15日,兗州法院裁定確認齊魯特鋼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計劃提前執行完畢。
(三)典型意義
1.該合并重整案啟動破產程序路徑多樣化,有債務人啟動、債權人啟動、執行轉破產、吸收合并破產,基本涵蓋了進入破產程序的全部路徑;依托企業破產重整信息平臺面向全國發布競爭選任管理人信息,26家全國知名的中介機構參與競爭,制定《關于以競爭方式選任破產管理人的實施辦法》,成功構建管理人選任評價指標體系,為破產企業選優配強管理人;合并清理債權債務、整合關聯企業優質資源,運用現金、債轉股及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債務清償,充分尊重債權人對債權清償方式的選擇權,債權人的整體清償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2.該案合并重整成功,是兗州區法院堅持府院聯動,充分發揮企業破產重整司法挽救功能,成功妥善安置了近500名職工,化解了40余億元債務,防范了地方性金融風險,盤活了土地1051畝、廠房26萬平方米,釋放了煉鋼產能45萬噸,解除了環保壓力,實現了四家企業整體脫困重生,凸顯了破產審判的制度功能與社會價值,為民營企業破產提供了有益經驗。
3.重整成功后,伊萊特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在兗州區設立全資子公司伊萊特(濟寧)高端裝備科技有限公司作為齊魯特鋼等四家公司的唯一股東,當年即實現扭虧為盈,并恢復了多項認證。后該公司又投入資金3億元加快進行技術改造項目建設,項目達產后,預計2023年實現銷售收入10億,利稅2億元,真正貫徹實施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政策,立足高端裝備制造新動能,實現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綠色工廠。
二、案例名稱:(2020)0811破5號濟寧如意四季花城房地產有限公司申請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濟寧如意四季花城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季花城公司)于2012年登記設立,注冊資本為 5000 萬元,系山東如意置業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邱亞夫。該公司開發建設的如意四季城項目,建設用地面積103690.8平方米,設計住宅1460戶,總建筑面積289990.64平方米,2013年開始通過團購的方式預售房屋,已出售房屋800余套。項目建設過程中,對外借款、擔保和抵押金額涉案金額為15億余元,由于公司欠付抵押擔保貸款、工程款,涉及多起訴訟,資產被法院查封,工程長期停工,成為爛尾樓盤,800余名購房戶因未能如期上房持續多年信訪。截至2019年12月31日,該公司賬面資產總計1038010750.7元,總負債15億余元。2020年7月2日四季花城公司向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
(二)審理經過
2020年7月6日,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經審查作出(2020)魯0811破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濟寧如意四季花城房地產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一案。案件審理過程中,任城區人民法院組建了專業的審判團隊,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選聘了具有一級資質的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擔任破產管理人。之后迅速接管了如意四季花城,并順序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公開選聘了一級資質的審計、評估機構,開始全面清產核資,在三個月內完成了審計、評估工作;二是登記造冊,全面開展購房戶的身份及權利確認、債權申報和確認工作。三是指導管理人開展重整戰略投資人的招募工作,根據四季花城公司的實際情況,從承擔社會責任、解決購房戶實際困難的角度出發,最終協調對接濟寧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作為該項目的重整投資人。四是指導管理人制作切實可行的重整計劃草案,并與主要的債權人、廣大的購房戶溝通,取得理解,達成共識,為一債會的順利召開及表決通過打下了良好的基礎。2021年4月8日任城區人民法院成功組織召開了四季花城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各表決權組以98%以上通過率高票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4月19日任城區人民法院裁定批準了如意四季花城公司的重整計劃,標志著四季花城公司重整獲得了圓滿成功。
(三)典型意義
該案充分發揮了破產重整程序的挽救功能,9個月重整成功了爛尾8年的樓盤,圓了800余戶購房人的上房夢,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重整過程中根據房地產企業重整的特殊性,充分運用府院聯動機制隨時解決重整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案件審理過程中,通過簡化破產程序、弱化平衡各方矛盾,激活了各個參與團隊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了法院、管理人、投資人的通力協作和高效運轉。重整計劃草案根據公平受償原則,衡平保護各方權利人的利益,在債權人會議以98%的通過率獲得了各債權人組的高度認可。如意四季花城公司重整成功,是府院聯動模式帶動破產審判工作的一次成功探索, 對于充分發揮破產重整程序的特殊功能,盤活優質企業的資產,挽救危困企業,幫助和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恢復生機重返市場,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突出的借鑒意義。(孫莎然 申高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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