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要“建立全國創新調查制度,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監測評估”。在2月20日舉行的國家創新調查制度實施10周年工作座談會上,記者了解到,10年來,符合中國國情的國家創新調查制度已經建立,并持續完善,為我國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
國家創新調查制度是在科學、規范的統計調查基礎上對國家創新能力進行全面監測和評價的制度安排,包括創新活動統計調查、創新能力監測和評價。經過10年的發展,國家創新調查制度已經形成包括統計年鑒資料、監測評價報告等在內的系列化創新調查產品,正式出版物100多本。相關部門每年發布國家創新指數;綜合監測創新型國家建設進程和成效;對全國31個省份、173個高新區、103個創新型城市等開展創新能力監測評價,對全國100多萬家企業、2400多所高校、6800多家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非企業單位開展監測評價并持續發布報告。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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