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級國土空間規劃基本批復之后,省會和副省級城市的國土空間規劃也陸續獲批。
11月11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濟南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至此,已有包括南京、廣州、深圳、成都、杭州、沈陽、大連、濟南等8個副省級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獲得批復。
是否淡化國家中心城市
我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
在大部分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發布之后,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國土空間規劃也陸續發布。9月18日,南京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批復發布,南京成為首個獲批的省會城市,此后,廣州、深圳等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相繼獲批。
在這8個城市中,除了廣州被明確為“我國重要的中心城市”之外,其他城市被定位為“中心城市”的都帶有區域性定語。比如,濟南的批復就明確為“黃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杭州和南京則是“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隨著這些規劃出臺,此前競爭激烈的“國家中心城市”概念顯得有些淡化。
事實上,國家中心城市概念的提出始于原建設部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該規劃將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等確定為國家中心城市,作為全國城鎮體系最高層級。這一概念提出之后引起國內多個中心城市的激烈競爭。
在此過程中,多個城市通過國家發改委批復的區域規劃或者指導意見被明確為國家中心城市,國家發改委將其敘述為“居于國家戰略要津、肩負國家使命、引領區域發展、參與國際競爭、代表國家形象的現代化大都市”。
但是,兩個部委并未就國家中心城市進行明確和統一的界定。此次國土空間規劃包括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原分屬不同部門的職責統一整合到自然資源部,由其負責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
此次由自然資源部負責的國土空間規劃,沒有再使用“國家中心城市”的概念,在已經獲批的城市中,天津、重慶和廣州是“我國重要的中心城市”,其他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均是帶有區域性定語的中心城市,避免了眾多城市為了“牌子”競爭。
中國區域經濟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陳耀向第一財經表示,對中心城市分類分級劃分有存在的必要。從中心城市的治理來看,應該有層級。根據各個城市能級大小、區位條件和功能定位,將其劃分不同的層級,體現中心城市在國家整體戰略的地位。
陳耀還表示,官方也沒有不提國家中心城市,這些國家中心城市的定位都是有明確的文件的。從學者的角度來看,目前,已有的9個國家中心城市分布也相對均衡,只是東北地區應該有一個。按照這樣的布局,能夠更好地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
“標配”三要素
這些中心城市分屬不同的區域,但是,在功能定位上,大多數中心城市都有先進制造業基地、科技創新中心和交通樞紐等功能定位,這三大要素成為中心城市的“標配”。
比如對濟南的批復中明確,濟南是山東省省會,黃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要發揮北方先進制造業基地、北方商貿物流中心、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等功能。
事實上,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在省域內乃至大區內往往具有最好的產業基礎、交通物流條件和科教資源,這也是構成中心城市的重要要素條件,因此,在規劃上,這些功能定位也就有所趨同。
根據批復,廣州功能定位有國際商貿中心、全國先進制造業基地、綜合性門戶、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地等;深圳則是全國性經濟中心、全國先進制造業基地、對外開放門戶、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地等功能。
南京是發揮全國先進制造業基地、東部產業創新中心和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東部現代服務業中心、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等功能;杭州要發揮全國數字經濟創新中心和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先進制造業基地、東部現代服務業中心、國際旅游目的地等功能。
不過,陳耀表示,規劃不是現狀,而是未來中長期的發展目標和定位,因此需要將城市之間的差異體現出來。
在這些規劃中,由于地理區位條件的不同,批復也因地制宜地對城市發展有所側重規劃。
比如,沈陽發揮全國先進制造業基地、東北現代服務業中心、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等功能;大連發揮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國際物流中心、東北先進制造業基地、國際濱海旅游目的地等功能。
不難看出,這兩個位居東北的中心城市更加側重于在東北亞形成影響力,而位于大灣區的中心城市更側重于與香港、澳門等大灣區地區的協同,西部的中心城市也突出在共建西部陸海新通道等領域的優勢。
轉自: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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